年輕夫妻騎電動車撞上小女孩 法院成功調解賠償糾紛
2021-09-01 10:19:41 來源: 閩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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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平和縣人民法院交通庭法官調解一起電動車車主撞傷女童的賠償糾紛,令雙方當事人均滿意。
當天下午,一對年輕的夫妻行色匆匆地找到平和縣人民法院交通庭,對法官說:“我們騎電動車把一個小孩撞傷了,怎么辦?我們愿意賠錢,醫療費什么的我們會負擔,但就是怕這件事情沒完沒了,怕對方訛我們。”
事故發生在2021年8月22日19時許,林某偉駕駛無牌電動車騎行至山格鎮東古橋路段時,撞上突然從右側跑出的女童楊某。林某偉當場就送女童到縣醫院治療,后來其媽媽楊某玲說不放心,他們立馬又帶女童到市醫院就診。經醫生診斷,事故造成女童外傷出血,醫療費用共計420元,林某偉墊付。法官詢問:“你們當時有報警嗎?”林某偉回答:“我沒有,是對方報的警。”法官又問:“交警有幫你們處理嗎?”林某偉的妻子搶先說:“交警讓我們今天下午過來,說要調解。我在報紙上看過你們交通庭的一些報道,都是滿滿的正能量,所以更希望法官幫助我們調解。我問過醫生了,這個小女孩只是皮外傷,沒大礙。”
法官感謝對方對他們工作的肯定,表示一定會公平公正地處理這起案件,不過要先看一下醫院出具的醫囑。法官撥通了樓下交警事故處理工作人員的電話。得知對方也在樓下等待調解后,法官立馬帶這對夫妻到樓下進行“一站式”調解。法官在常駐交通庭調解員的配合下,啟動“圓桌”訴前調解工作,法院的書記員則主動幫忙照看女童,讓女童的法定代理人楊某玲專心參與調解。
調解初期,調解員反復詢問希望得到什么賠償,楊某玲始終一言不發,場面十分尷尬,調解工作一度中斷。調解員從法理、情理各個角度勸說楊某玲,事故既然發生,應當以解決實際問題為目的,不應當過度糾纏對方,而車主一直強調會賠償女童的人身損害。楊某玲依舊面無表情。法官安撫她:“沒關系,有什么需求,你就直說,大家都是第一次見面,我不認識你,也不認識這對夫妻,所以不會偏袒任何一方當事人。”
楊某玲聽完法官的話,似乎有所觸動,說:“我就怕后續我女兒會有一些狀況。”法官問:“醫生是怎么說的?”楊某玲說:“醫生是說沒什么大礙。”法官告訴她,既然醫生說沒事,應該是沒問題,這方面還是要聽醫生的,他們也無法判斷。接著問她有什么訴求?楊某玲嘆了一口氣:“既然我女兒沒有什么大礙,我也就不追究了,對方隨便賠償一點營養費就好了,畢竟對方也交了醫療費。”法官轉向車主詢問:“你們愿意賠償多少?一次性解決。”林某偉的妻子說:“我們賠給你1000元,可以嗎?”楊某玲點點頭,表示同意。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調解,電動車車主一次性賠償女童醫療費及其他費用共計1000元,并當場支付,林某偉的車輛損失自己承擔。至此案結事了人和。(記者 周楊寧 通訊員 周曉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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