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后對年幼兒子不聞不問 村委會申請撤銷其監護權
2021-09-02 21:35:36 來源: 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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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陰區一對“90”后小夫妻離婚后,約定今年才8歲的孩子由夫妻雙方輪流撫養,但因孩子患有精神疾病,小夫妻倆非但沒有履行監護職能,甚至多次將孩子放在村委會不聞不問,今年7月27日,淮陰區淮高鎮團結村委會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請,撤銷這對小夫妻作為父母的監護權。記者9月2日從淮安市淮陰區法院了解到,淮陰區法院小營法庭經過審理后依法撤銷這對小夫妻的監護權,并指定村委會作為8歲孩子的監護人。該案也是民法典實施后,淮陰區法院受理的首例由村委會提起的撤銷監護人資格案件。
夫妻離婚后多次將年幼兒子丟在村委會
今年 4 月 23 日,淮陰區湯某、嵇某夫婦經法院調解離婚,雙方約定,今年才8歲的兒子湯小寶(化名)由雙方輪流撫養,每三個月交由對方扶養,直至兒子成年,在一方撫養期間,另一方支付每月1500元撫養費,另一方同時可以探視。
記者了解到,湯某夫婦8歲的兒子也很特殊,身患兒童精神分裂癥,無汗無痛癥。湯某夫婦在調解離婚之后,不顧患病的8歲兒子需要照顧,多次將其丟在團結村委會、派出所等地不聞不問,經群眾報警多次調解也均無果。湯小寶無兄弟姐妹,爺爺奶奶均己去世,外公外婆多年前 離異,現不知去向。
為了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今年7月27日,湯小寶戶籍所在地淮陰區淮高鎮團結村委會向法院提出申請,撤銷湯某夫婦的監護人資格。團結村委會認為,湯某夫婦無法履行好監護職責,嚴重損害被監護人湯小寶的利益。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找湯某夫婦談話,他們均表示自身經濟條件不好,主要以外出打工維持生活,無法將兒子湯小寶帶在身邊照顧,自愿放棄監護人資格并承諾每月支付兒子撫養費。
法院判決村委會成孩子監護人
據負責審理此案的法官介紹,湯某夫婦離婚調解協議達成之后,母親并未將兒子湯小寶帶在身邊撫養,而是出錢請人照料。今年6月初,無人再愿照料湯小寶,并將湯小寶送至團結村委會,湯小寶母親表示不愿將兒子帶在身邊撫養、只愿出撫養費。團結村委會為此臨時將湯
小寶送到敬老院生活,并安排人照顧至今。
淮陰區法院小營法庭經審理后認為,湯某夫婦作為未成年人湯小寶的父母,是其監護人,但是湯某夫婦離婚后,雙方均怠于履行監護職責,導致未成 年人湯小寶的生活陷入危困狀態,嚴重侵害了湯小寶的合法 權益。現團結村委會作為申請人,申請要求撤銷湯某夫婦監護人資格,符合法律規定,應予準許撤銷。因沒有法律規定的其他人員愿意或有能力擔任湯小寶的監護人,故根據團結村委會申請,法院依法指定團結村委會為湯小寶的監護人。
目前,當地政府已為生活在敬老院的湯小寶申請了困境兒童救助,據審理此案的法官介紹,湯某夫婦雖然被依法撤銷監護資格,但這并不影響他們作為孩子父母應履行的義務,他們還是應該承擔湯小寶的撫養費,但是他們要想看望兒子,現在必須得到團結村委會的同意。湯某夫婦如想恢復監護資格,要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經過調查,且在尊重湯小寶真實意愿的前提下,視情況決定是否恢復其監護人資格。(通訊員 徐明成 武國進 記者 朱鼎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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