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秉持善意執行理念 小吃店家主動清空店面

          2021-10-11 20:33:37 來源: 廈門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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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期早到了,可經營紅火的小吃店卻一直不肯履行生效判決騰退房屋。遇到這種情況該怎么辦?思明區法院執行局在依法采取懲戒措施的同時,秉持善意執行的理念,在防疫期間不懈推動化解矛盾,終于讓被執行人于近日主動交房。

          判決已生效 店家心存僥幸拒不騰退

          陳先生于2008年從思明區某單位承租了一處位于開禾路的沿街房屋。租賃到期后,業主單位多次敦促陳先生交還房屋未果,遂向法院起訴。思明區法院一審判決陳先生應騰退房屋,并且須參照租金標準(每月800元)支付占用費。陳先生不服,提起上訴。2018年,市中院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但陳先生仍不履行判決,業主單位只好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介紹,他們實地了解發現,該房屋地處八市的繁華地段,陳先生一家經營本土小吃多年,逐漸成為小有名氣的“網紅店”。在經濟利益面前,陳先生及其家人心存僥幸,拒不承認生效的判決結果。

          為什么不強制執行呢?執行法官說,一方面,該房屋周邊攤位林立,路面窄,人流量大,強制騰退具有一定的安全隱患和負面影響;另一方面,考慮到陳先生一家把店面經營至今也不容易,所以一直希望按程序采取相對和緩的執行措施。沒想到,陳先生及其家人無動于衷,甚至經傳喚拒絕到庭。

          終于說動了 店家主動表示清空店面

          直到去年10月,被執行人仍拒不履行騰房義務。思明區法院作出處罰決定,陳先生兄弟二人分別被罰款2萬元。兄弟倆繳交了罰款,卻仍不騰房。思明區法院決定將此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不過法院仍沒放棄,執行法官邀請所在地社區居委會以及市場監管人員一起做被執行人的思想工作。

          執行法官前前后后去了十幾次,成了該店不消費的“常客”。陳先生和親屬的態度有所松動,騰空了房屋的二樓,但仍占據一樓的一部分對外經營。

          9月中旬疫情突發,小吃店的生意暫時冷清了一些。奔波在抗疫一線的執行法官完成志愿工作后,又接著上門,建議他們不妨利用這段時間全力安排新店面和后續經營事宜,這樣可以減少店址搬遷的影響,也不枉多年的經營。

          9月15日,陳先生主動聯系法官,表示愿意清空店面,并把店門口也打掃干凈了。近日,在法院的組織下,雙方當事人完成了交接手續,矛盾得到妥善解決。(記者 彭菲 通訊員 思法)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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