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執法方式典型案例 晉江生態環境局再獲表揚

          2021-10-12 16:07:40 來源: 泉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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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日,生態環境部通報優化執法方式第四批典型案例,泉州市晉江生態環境局再獲表揚。

          近年來,生態環境部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發布實施《關于優化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方式提高執法效能的指導意見》,不斷嚴格執法責任、優化執法方式、完善執法機制、規范執法行為,全面提高生態環境執法效能。此次,生態環境部通報了六起優化執法方式典型案例,其中就包含了晉江環保優化執法的案例。

          6月26日上午,泉州市晉江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大隊英林中隊接到泉州市晉江生態環境局信息中心工作人員預警信息:視頻監控發現玉坂村分流井河道有淺藍色污水流入港塔溪。執法人員立即會同英林鎮河長辦前往港塔溪進行排查,發現晉江市宏盛達服裝印花有限公司污水收集池至混凝沉淀池中間設置有一根三通管道,現場有污水排放跡象,該公司廠區內雨水溝內的廢水與車間生產廢水及河道視頻監控外排廢水顏色一致。執法人員對該公司的生產車間、污染防治設施、環保手續、排污去向等情況進行了檢查,并對執法過程進行拍照、攝像保存證據。面對證據,該公司負責人承認通過三通管道將部分生產廢水直接外排至河道。

          泉州市晉江生態環境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的規定對該公司處以10萬元罰款;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三款及《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第七條的規定,將當事人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晉江將非現場監管作為日常執法檢查的重要方式之一,利用視頻監控等非現場監管手段,高效統籌執法資源,實現對環境違法行為的精準打擊。”據生態環境部通報點評,泉州市晉江生態環境局綜合運用各類智能手段,不斷創新智能管控模式,持續拓寬各類智控措施覆蓋面,通過河道視頻監控開展非現場巡查,充分發揮“河道哨兵”作用,第一時間發現問題線索;生態云指揮中心和執法隊伍實時聯動,及時查處違法排放水污染物案。(記者張曉明 通訊員葉興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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