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獅交警進村入戶“精準滴灌” 大力宣傳酒駕危害
2021-10-25 09:56:10 來源: 石獅日報
0瀏覽 評論0條
對于中國人來說,“酒文化”可謂源遠流長,“感情深,一口悶”,喝醉“盡興”不醉不歸……此前,不少市民在這樣的環境影響下,談酒局色變,處在為了生活工作卻不得不應酬的尷尬境地,最嚴重的后果之一就是酒駕現象增多,事故發生率增加,嚴重威脅到市民的生命安全。好在“酒文化”在“醉駕入刑”后有了很大的改變。
石獅交警嚴格執法,對市民實行“精準滴灌、強化曝光”,通過媒體、微信公眾平臺、短信提醒、入戶走訪等形式,宣傳酒駕的危害。2021年以來,石獅交警進村入戶對重點關注人員進行“精準滴灌”,宣傳達600余人次,全市舉辦禁酒駕活動、講座35場次,通過各種舉措受教育群眾達2.5萬余人次,發放宣傳資料2萬余份、提示卡2萬余張,張貼掛圖400張,發送禁酒駕提醒短信1.4萬余條,在“石獅交警”微信等平臺上曝光典型酒駕案例11篇。曝光是手段,最終目的是讓市民遠離酒駕,遠離交通事故,珍愛生命。
據石獅交警大隊數據統計,石獅出現酒駕現象的高峰時期和路段分別是,凌晨0時至3時,晚上8時至11時,在石獅八七路、寶島路、九二路、南洋路、東港路、濠江路、南環路、北環路、鎮中路及石獅大道等。
梳理分析后,石獅交警每日開展涉酒夜查及禁酒駕宣傳,全面落實周末夜查、“逢五”統一行動,每月組織1次與晉江大隊異地用警交叉執法,開展跨區查緝涉酒駕駛行動;轄區各派出所積極配合交警中隊開展酒醉駕整治工作,有針對性部署勤務,精準打擊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等。
精準打擊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不僅針對酒后駕車者,同桌自身沒有酒駕,也可能因為沒有勸阻飲酒者遠離酒后駕駛而成為危險駕駛罪的“共犯”。那么,哪些行為會構成危險駕駛罪的“共犯”呢?主要有三種行為:在飲酒過程中,行為人明知駕駛員必須駕車出行,仍極力勸酒或脅迫、刺激其飲酒,且飲酒后不給其找代駕的行為;行為人明知駕駛員飲酒,教唆、脅迫或命令駕駛員駕駛機動車輛的行為;車輛所有人明知借車人已經醉酒且要求駕駛機動車時,仍將車輛出借給借用人的行為。(記者高榮芳文/圖通訊員林成龍張宏宜)
相關閱讀
-
-
安全生產月咨詢日宣傳活動 受到了廣大群眾的一致
6月16日上午,錦尚鎮安辦聯合司法所、社會治理辦、企業辦、規建辦、掃黃打非辦、派出所等14個單位,...更多
2021-06-17 13: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