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犬只外出未束牽引帶 執法隊員對其作出處罰
2021-10-26 16:57:05 來源: 泉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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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晉江青陽街道綜合執法隊對一起在轄區攜帶犬只外出未束牽引帶的行為作出罰款300元的行政處罰。據悉,這也是晉江開出的首張不文明養犬罰單。今年以來,晉江市城管局持續開展流浪狗專項治理行動并形成常態化治理機制,大大減少了街頭流浪狗糞便亂排放和傷人現象,凈化了城市環境。
行動 遛狗不牽繩被罰300元
20日,青陽街道綜合執法人員來到洪山路巡查時,看到有只中型寵物狗沒有拴繩到處亂竄,存在安全隱患。執法人員立即聯系第三方工作人員將這只寵物狗帶走。當日下午,寵物狗主人來到了青陽綜合執法隊配合調查處理。鑒于當事人認錯態度良好,且積極配合執法隊犬類管理工作,執法隊員責令黃先生立即改正,并按照《泉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要求業主抄寫有關犬類管理規定的條款,同時,對其作出罰款300元的行政處罰。
“這是轄區開出的首張攜帶犬只外出未束牽引帶的罰單。”青陽街道綜合執法隊副隊長林春節表示,連日來,執法隊員在轄區開展拉網式排查,已抓捕42只流浪狗,目的是為了提升轄區居民文明養犬的自覺性,全面加強犬類管理工作。
“希望轄區居民文明養犬,做負責任的小主人。”林春節說。“抓得好!”看到執法人員采取行動,群眾紛紛表示支持。多位市民稱,以前在市場周邊常看到未束牽引帶的狗在四處溜達,不僅具有攻擊性,還會隨地大小便,影響市容環境。
聲音 希望城管部門常態化治理
記者了解到,早在今年3月份,晉江市城管局就持續多日在晉江市區開展拉網式排查治理流浪狗行動。據晉江市城管局工作人員陳炳坤介紹,近年來,各種被丟棄的寵物越來越多,流浪貓狗傷人的事件時有發生,因此該局每年都會開展對流浪狗的專項整治行動。
“這些犬只有些是被丟棄的,有些小寵物犬可能是走失的,執法人員在確認無人認領后將統一轉交到相關認養機構。”陳炳坤說,目前流浪狗的治理行動已轉入到各鎮街,形成常態化管理機制。
走訪中,不少市民反映在中心市區也常見一些流浪狗,以及市民遛狗未束牽引帶的現象。24日10時,記者在中山路玉屏巷看到,2只流浪狗追逐而過,把剛從覓鯉文創園走出的游客嚇了一跳。“這些狗應該是附近居民養的,它們四處游蕩,讓人害怕。”昨日8時許,在通港西街與寶蓋路路口,3只流浪狗在路口處不時發出“汪汪”的叫聲,不少家長騎車載孩子經過時趕緊避讓。
對此,市民呼吁相關部門采取常態化治理機制,消除安全隱患,凈化城市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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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文明養犬將受罰
今年實施的《泉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明確了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負責日常巡查,違法飼養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依法處理;烈性犬名錄由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門會同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確定,并向社會公布。同時,《條例》還規定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負責流浪犬只清理,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條例》規定,居民飼養寵物不得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以及他人休息。寵物在城市道路、公共場所排泄的糞便,其攜帶者應當即時清除,拒不清除的,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從保護居民人身安全的角度出發,禁止在城市建成區飼養烈性犬,要求攜帶犬只外出應當束牽引帶。對違法飼養烈性犬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處理或者予以沒收,可以對單位處兩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五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公安機關予以配合。
此外,違法飼養烈性犬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或者放任烈性犬恐嚇、傷害他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對未束牽引帶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他山之石
濟南:養狗計分 研發管理App
針對長期存在的養犬不辦證、不年審問題,2017年1月1日,濟南市研發出養犬管理APP,將犬只辦證、年審、巡查、處罰、流浪犬收容、工作考核及政府各部門工作職責整合到一個軟件上完成。同時,實施養犬管理信用積分制,將養犬人遛狗不拴繩、犬吠擾民、犬只隨地排便等不文明行為與“計分制”相結合。扣滿12分的犬主將被暫時沒收犬只,到指定地點學習相關養犬法規,考試合格后方可領回犬只。
武漢:違規養犬納入失信名單
2018年7月,武漢出臺的《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增加了規范養犬行為的有關條款。違反條例規定的,將接受沒收犬只、罰款等處罰;因違反本條例養犬收到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納入嚴重失信名單。
長沙:狗狗佩戴“電子身份證”
2018年6月,長沙出臺規定將行政區域劃分為禁止養犬區、嚴格管理區和一般管理區。犬只佩戴“電子身份證”成為基本要求。未在犬只頸部佩戴智能犬牌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本報記者 張曉明 通訊員 賴蕾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