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一”購物節已開啟 您有一份消費提醒請查收

          2021-10-27 10:34:59 來源: 東南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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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網10月27日訊 (記者李菁)今年“雙十一”購物節已提前于10月拉開帷幕。消費者預交部分定金后,在11月付尾款時就可多獲贈小禮品,或是比11月11日當天直接付款更劃算。這樣的購物宣傳,讓不少消費者心動。然而活動真的劃算嗎?日前,泉州市市場監管局、泉州市消委會發布警示,網購高峰期也是消費糾紛高峰期,消費者“剁手”時注意繞開陷阱。

          面對各式各樣的低價宣傳,建議消費者提前關注商品價格,警惕先漲價再降價的消費陷阱。

          促銷活動期間,一些店鋪里“特價商品”經常收款后不發貨,賣家的解釋是“缺貨”“售罄”。建議消費者購物前先向賣家了解商品存量情況,并就送貨時間、退換貨手續等問題達成協議,并注意保存好聊天記錄,避免日后發生糾紛。

          “定金”不等于“訂金”。部分商家以預售的方式銷售商品,規定消費者預付定金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支付余款才能享受優惠價,而很多消費者不清楚促銷手段中存在著在規定時間內未付款,訂單可能被取消且定金不予退還等“貓膩”。消費者要注意“定金”不等于“訂金”。“定金”屬于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該雙倍返還定金。“訂金”不具備定金所具有的擔保性質,可視為“預付款”。“定金”一旦支付,商家如無違約情況,消費者是不能要求退還定金的;而“訂金”是可以退的。

          消費者還得小心“電商專供”陷阱。為了增加銷量,有的廠商會放出某些型號產品或庫存品,用于線上降價促銷。所謂的“電商專供”商品一般價格較低而品質稍遜,特別是服裝、電器、鞋帽、箱包等品類,這種情況出現較多,消費者一定要擦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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