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獅強化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創造更加安全城市環境

          2021-11-16 09:42:23 來源: 石獅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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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記者從石獅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獲悉,我市將持續強化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努力營造全民支持、全民參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行動的濃厚氛圍,為廣大市民創造更加干凈、整潔、安全、環保的城市環境。

          石獅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為:(一)北環路與福輝路交叉路口起→福輝路→福輝路與香江路十字路口→香江路→香江路、港口大道與學府路交叉路口→學府路→學府路、東港路與峽谷路交叉路口→峽谷路→峽谷路、石永二路與327縣道交叉路口→327縣道→327縣道與326縣道交叉路口→326縣道→南環路(含南側石獅轄區)→南環路與石金路交叉路口→石金路→石金路與同興路交叉路口→同興路→同興路與外西環路交叉路口→外西環路→外西環路與獅城大道交叉路口→獅城大道→獅城大道、八七路與西環路交叉路口→西環路→北環路→北環路與福輝路交叉路口為止,所覆蓋的封閉型區域。(二)世茂摩天城片區。

          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會受到怎樣的處罰?公安機關強調,《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過失犯放火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在文化、體育等大型群眾性活動場所燃放煙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公安機關可以對其處警告或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記者楊德華通訊員林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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