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興法院“青春蔚藍”行動 讓未成年人不“迷途”

          2021-11-27 12:01:53 來源: 揚子晚報

          0瀏覽 評論0

          揚子晚報網11月26日訊  (通訊員  常志飛 記者 王國柱) “一個‘問題孩子’后面,有一個’問題家庭‘。”“未成年人盲目崇拜江湖義氣,對犯罪后果考慮較少。”“未成年犯罪多系團伙作案,這是青春期的一種心理需求。” 11月26日下午,泰興法院召開“青春蔚藍”行動新聞發布會,發布會上泰興法官剖析了未成年人犯罪成因。

          當天下午,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家庭庭長葉志軍和泰興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葉峰共同為“青春蔚藍”工作室揭牌,這意味著泰興法院“青春蔚藍”行動進入新階段。新聞發布會上,泰興法院刑庭庭長孫瑋介紹,結合未成年犯罪案例發現,絕大多數未成年犯文化程度低,家庭、學校監管薄弱。他們或者生長在單親家庭,或因父母在外打工跟老人一起生活,或父母離異,可以說,一個“問題孩子”背后就有一個“問題家庭”。

          就犯罪心理,這些未成年人犯罪動機的產生具有偶然性和隨意性,盲目崇拜江湖義氣,缺少正常的是非觀念,對犯罪后果考慮較少。多為“逞強好勝型”和“貪圖享受型”,如為幫助朋友出氣而隨意毆打他人,為獲取上網、玩游戲、買衣服的錢去搶劫或盜竊他人的財物等。

          此外,青春期的未成年人處在心理斷乳期,容易在父母面前封閉自我,愛與年齡相仿、趣味相投的伙伴在一起,形成一群體。 因而,未成年犯罪多系團伙作案,這是未成年人青春期的一種心理需求,是獨立意識的外在表現。

          “青春蔚藍”行動啟動后,泰興法院的法官們走進校園和社區,用鮮活的案例讓同學們明白法律是保護自己的有力武器,同時觸犯法律一樣會受到懲罰;多樣化開展未成年人法治宣傳教育,優化成長環境,力爭達到“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會效果;對涉案未成年人開展臨界幫教、親職教育、觀護幫教、心理測評、心理輔導等工作,及時解決他們心理問題。相比以前,當地未成年人犯罪率大幅降低。


          校對 王菲

          [責任編輯:]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