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荒唐!情侶酒后賭氣駕車雙雙被查
2021-11-27 16:32:12 來源: 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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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網11月27日訊 (通訊員 荊駿 記者 萬凌云)明明是兩起醉駕案件,兩個犯罪嫌疑人,卻在同一卡口被查,連行車軌跡還都一模一樣!11月26日,鎮江市京口區檢察院介紹,由該院提起公訴的兩起“相同路徑”醉酒駕駛案件作出判決,被告人馬某和田某因犯危險駕駛罪,分別被判處拘役一個月十五天,緩刑二個月和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的刑罰,并處罰金。
“和我一起來的田某,可以證明我當天喝酒了!”“和我一道過來的馬某,可以證明我當天喝酒了!”在京口區檢察院的12309辦案中心,當檢察官分別對因醉駕被移送審查起訴的馬某、田某進行詢問時,兩人居然不約而同地表示可以互為證人。
案件的承辦檢察官下意識地認識到,這兩個人不僅認識,在案發當晚應該是在同一場飯局喝的酒。然而,經過仔細的詢問與審查,卻牽出了一段令人哭笑不得的“荒唐事”。
原來,這兩起危險駕駛案件的被告人馬某與田某,是情侶關系。2021年7月的一天晚上,兩人與朋友一同在酒吧消費。燈紅酒綠間,馬某和田某因為一些瑣事發生了爭吵,直到離開酒吧,兩人還在“相互賭氣”。
更為荒唐的是,在酒精的“推波助瀾”下,兩人竟“一言不合”便“不約而同”各自駕車,準備回共同的住處。本以為接下來會是電視劇中“各自安好”“撕心裂肺”的橋段,可沒想到竟一轉眼就變成了“法治時空”欄目。
原來,兩人醉酒駕駛沒多久,就被執勤的交警攔了下來。經檢測,馬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37毫克/100毫升,而田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58毫克/100毫升。據此,兩人均已達到了醉酒駕駛的標準。
2021年9月,京口區檢察院對兩起案件提起公訴。最終,兩人因犯危險駕駛罪分別被判處拘役一個月十五天,緩刑二個月和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的刑罰,并處罰金。
承辦檢察官再次提醒:都說沖動是“魔鬼”,而酒后“沖動”更是“危機重重”!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既是對社會公共安全負責,更是對本人和家庭負責。“無論出于何種原因,醉酒駕駛達到法定標準,即會構成犯罪,法律不是兒戲,切勿以身試法!”
校對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