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哥探案 ▏財產送給了“白眼狼“兒子后,還能要回來嗎?法院這么判

          2021-11-30 16:34:10 來源: 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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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簡介:這是11月17日,鎮江丹徒法院受理的一起案子。張老與辛老共育有子女三人,分別是大兒子張某強、二兒子張某平和女兒張某珍。2019年12月,張老與辛老向兩個兒子各贈與款項32000元。2020年,年近八旬的張老兩次因病住院治療,但受贈的兩個兒子既未前來看望、照顧,也沒有為老人支付醫療費。兩位老人一氣之下訴至丹徒法院,要求撤銷對張某強、張某平的贈與行為,并返還贈與的款項。

          庭審中,大兒子同意返還父母贈與的錢,但小兒子不同意。小兒子認為,自己沒有對父母不聞不問,也沒有不履行對父母的贍養義務;父母有失地農民的養老金和殘疾人低保,完全有能力支付醫療費。但是,小兒子并未舉證證明他對父母已經盡到贍養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該扶養義務包括對長輩的贍養。贍養父母不僅是道德上要求,更是子女應盡的法律義務,但案子里的兩個兒子在接受贈與財產后,對其父親的醫療費用并未及時支付,反而針對醫療費的給付與張老對簿公堂,且兩人也沒有證據證明對張老及辛老履行了贍養義務。最終法院判決:撤銷雙方之間的贈與協議,兩個兒子返還其接受贈與的32000元。

          策劃 陳迪晨

          文案 任國勇 張冰晶

          攝像 盧  婧 趙  晨

          設計 肖  甜

          剪輯 楊晚霞(實習)

          校對 盛媛媛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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