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駕照被停用,男子違規駕車被“高科技”“盯上”
2021-12-02 10:33:43 來源: 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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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網12月1日訊(通訊員 鄒文金 記者 范木曉子)11月30日下午4時,鹽城高速三大隊新興警務站緝查布控系統突然預警,一輛蘇G53ZXX牌照的白色轎車,車主駕駛證狀態異常,警務站執勤民警迅速查看系統,確認預警信息,隨即在服務區廣場尋找該車輛。
男子被民警抓獲
幾分鐘后,民警在餐廳前的停車場鎖定了預警車輛。在對該轎車進行檢查時,民警要求駕駛人出示駕駛證,該男子稱駕駛證未隨身攜帶,后民警通過核驗其二代身份證,發現其駕駛證處于“超分、停止使用 扣留” 狀態。民警初步判斷駕駛人應未及時參加學習考試,才被公告停止使用。
經過進一步核查,王某駕駛證實際已經扣了13分,于2020年7月被交管部門網上公告停止使用。當問其為何不參加科目一學習考試,王某回答表示自己去年6月處理違章時,駕駛證已經當場被扣留,后又收到了交管部門需在15日內參加學習考試的短信通知,但是其一直在外地,平時太忙,嫌學習教育太麻煩了,就一直沒有去考試。
“我真的太無知了,早知道就擠時間去學了。”王某面對民警,非常后悔自己不負責任。
民警對王某這種以身試法,在駕駛證超分被公告停止使用后仍開車上路的違法行為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駕駛證被公告停止使用,性質相當于無證駕駛,王某將面臨10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并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處罰。
鹽城交警提醒:駕駛證被公告停止使用,性質相當于無證駕駛,駕駛人如果遇到駕駛證被記滿12分的,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交通安全知識學習教育和科目一考試,逾期不參加的,將會被公告停止使用。大家要多多關注自己的駕駛證,來之不易要珍惜,公告之后的結果就是注銷。
校對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