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人非法捕撈水產品獲利13萬元 檢察機關首創“以勞代償”公益修復生態

          2021-12-02 12:03:58 來源: 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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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揚子晚報網12月2日訊(記者 劉瀏)近日,安徽、江蘇兩省聯合發布縣區檢察機關洪澤湖生態保護典型案例。其中,淮安市洪澤區人民檢察院在辦理一起案件時,開創性地提出“以勞代償”公益修復方案,讓非法捕撈案件涉案人員參加湖區環境整治、湖區巡邏、增殖放流等活動,以義務勞動、志愿服務等形式修復受損環境,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維護了社會公共利益。

          2019年3月至4月期間,蔡某忠、羅某花(上述人員均為洪澤區老子山鎮新灘村漁民)等27人明知洪澤湖老子山水域為封湖禁漁期間的重要禁漁區域,非法捕撈處于繁殖、生長期的魚類3.3萬斤,并將所得漁貨銷售給從事水產經營的陸某蘭、劉某榮等6名漁販販賣至外地,非法獲利13萬余元。

          中國水產科學院淡水漁業中心、江蘇省漁業技術推廣中心、江蘇省淡水水產研究所等多家單位形成專家組,對禁漁期非法捕撈行為造成漁業生態破壞進行評估,作出專家評估意見:1、在禁漁期從事捕撈作業不僅對漁業資源造成直接損失,而且會對漁業資源增殖潛力和生物多樣性造成一定影響;2、根據《漁業污染事故經濟損失計算方法》規定,天然漁業資源的恢復費用,原則上不低于直接經濟損失的3倍。公安部專門將該案列為掛牌督辦案件。2020年4月7日,淮安市公安局洪澤分局以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將涉案33名犯罪嫌疑人移送洪澤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淮安市洪澤區人民檢察院在受理該案后高度重視,開展刑檢、公益訴訟檢察兩部門聯動,共同展開調查。為了妥善辦理案件,該院在全面收集涉案人非法捕撈水產品證據材料的同時,多次牽頭召開聯席會議就本案中環境損害程度、損害結果等問題進行研討。

          淮安市洪澤區人民檢察院根據當事人非法捕撈數量、在非法捕撈過程中作用,決定對其中10人提起訴訟,23人不起訴。并認為,蔡某忠等33人在禁漁區、禁漁期非法捕撈水產品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行為,系上下游之間相互配合,不僅對漁業資源造成直接損失,而且會對漁業資源增殖潛力和生物多樣性造成一定影響,進一步破壞生態環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對此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賠償因其侵權行為產生的生態修復費用。

          綜合考慮涉案人行為危害性、家庭情況等因素,經過與洪澤湖漁業管理委員會、當地鎮政府等單位磋商,并經過公開聽證,提出了“以勞代償”的公益修復方案,讓涉案人員以勞動對被其破壞的環境進行修復。2020年5月21日,淮安市洪澤區人民檢察院對蔡某忠、羅某花等23人宣布不起訴決定,當事人當場簽署了生態修復“以勞代償”承諾書,后該院對此23人作出終結審查決定。

          2020年5月21日,淮安市洪澤區人民檢察院對楊某良等3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后該3人當庭繳納生態修復賠償金。同月25日,該院就李某榮、祁某明等人非法捕撈水產品行為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2020年9月20日,江蘇省盱眙縣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帶民事調解書,確認了李某榮等人因生活困難,自愿以“以勞代償”方式支付修復費用。

          校對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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