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以倒賣熔噴布名義詐騙3562萬元 男子獲刑十五年
2021-12-04 10:34:03 來源: 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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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熔噴布緊俏,有人卻聲稱有人脈、有關系,能夠低價拿到熔噴布,為了騙到貨款不惜偽造提貨單、發貨視頻、購銷合同……經江蘇省太倉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日前,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在疫情期間以倒賣熔噴布的名義詐騙3562萬元的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200萬元。
十拿九穩的合作只是一場騙局
2020年3月,北京市Z公司想要開拓口罩生產業務,通過中間人得知陳某創辦的HC公司有熔噴布貨源。中間人稱,陳某的父親是相關行業的高管,人脈很廣,還出具了HC公司過億元的驗資報告以及和上游供貨公司簽訂的1800噸熔噴布購銷合同。2020年4月,雙方通過網絡回傳簽訂了熔噴布購銷合同,約定Z公司以每噸33萬元的價格向HC公司采購400噸醫用99級熔噴布,并支付了3960萬元作為預付款,雙方約定分三次在30日內全部發出。
幾天后,陳某給Z公司發送了一段在工廠現場拍攝的視頻,稱熔噴布已經開始生產。4月底,陳某通知Z公司前往上海某倉庫提貨。然而,Z公司的工作人員前去提貨時,卻被告知沒有這批貨。到達約定地點后,工作人員發現只有一輛小貨車停在路邊,天色過黑根本看不清貨物,運回廠里后才發現只有1噸貨,且型號不對,還存在質量問題。
面對Z公司的質問,陳某稱,生產廠家原材料上漲,要求漲價,正在想辦法從其他渠道協調供貨。然而,隨后的半個月,陳某還是以各種借口拖延發貨,被催得厲害時,便陸續提供幾噸熔噴布敷衍。多次提貨失敗后,Z公司意識到,原以為十拿九穩的熔噴布貨源,可能是一場騙局。
2020年6月28日,A公司向江蘇省太倉市公安局報案,同年8月,太倉市公安局對該案立案偵查,并很快鎖定了犯罪嫌疑人陳某。
投機不成竟詐騙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突然來襲,作為醫用口罩核心原材料的熔噴布產生了巨大的供需缺口,且短時間內難以調和,倒賣熔噴布成了一項暴利生意。2020年2月,嗅到商機的陳某立刻成立了HC公司,雇用了4名員工擔任業務員、財務、行政等職務,并在網絡、朋友圈內發布廣告,聲稱自己有內部關系,能拿到大量的熔噴布。經過熟人、中間人層層介紹,陳某先后簽訂了多筆訂單。
價格畸高加之供需面錯配,這個行業已成為了騙子馳騁的“生意場”,深受陳某信任的中間人拿到好處費后便消失不見,陳某意識到,自己已經無法拿到貨源。不過他并沒有選擇退款,而是被巨額定金誘惑,打起了侵占資金并繼續騙取合同預付金的主意。利用A公司對于自己的信任,陳某在明知沒有貨物的情況下,騙取了A公司500萬元現金作為提貨定金。
此外,陳某并未告知公司員工自己已無法低價購買到熔噴布,只是說供貨渠道出了點問題,讓員工繼續尋找買家,并先后與Z公司、Y公司簽訂購銷合同,騙取了巨額預付金,共計4960萬元。騙局被揭穿后,為了穩住被害單位,陳某稱預付金被用于支付上游供貨公司貨款,并與被害單位簽訂解除協議書,約定全額退款并承擔違約金,以打消被害單位報警的想法,想借此逃避法律制裁。然而,直至案發,陳某一直未能將預付金全部退還。
偽造證據暴露詐騙故意
2020年11月17日,陳某以HC公司的名義向太倉市公安局遞交了《關于熔噴布買賣合同糾紛情況說明》,詳細羅列了與上游供貨公司的交易數據,并提供了中介詐騙、多家上游供貨公司違約、積極籌集資金退款等諸多理由,用以證明自己沒有詐騙故意,違約屬于無奈之舉,要求公安機關撤案。
然而,經過詳細調查后,警方發現其提供的訂購單、公證材料、倉庫租賃合同、入庫通知單、收據等證明材料均系偽造,所說的理由并不能洗脫陳某的嫌疑。2020年12月10日,陳某被警方抓獲歸案。
經查,2020年4月至7月間,陳某虛構履約能力,騙取防疫物資生產企業信任,造成被害企業重大資金損失,嚴重影響被害企業的原料采購和產品供給秩序,涉案金額超過5000萬元,扣除案發已經償還的貨物及貨款,詐騙金額共計3562萬元。
揚子晚報網/紫牛新聞記者 劉瀏
校對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