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十年的老鄰居拿刀相向竟是因為一種病? 刑事和解后檢察官給老人子女“上課”解難題
2021-12-04 10:34:06 來源: 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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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網12月4日訊(通訊員 樊洋洋 石仁杰 潘倩 記者 劉瀏)“感謝檢察官,經過治療和調理我父親的精神狀態有所好轉,發病頻率大大降低。沈伯伯不計前嫌,常來陪我父親聊天,真是回到了以前關系融洽的時候。”2021年11月23日,江蘇省南通市如東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特意來到洋口鎮閘西村村民李某家回訪,李某的兒子向檢察官介紹他父親的恢復情況。當時李某正和鄰居沈某坐在院子里曬太陽,兩位老人聊著往事像是有說不完的話。
年逾六十的李某和年過七十的沈某做了幾十年的鄰居,關系一直和和睦睦。但2021年上半年,李某性情大變,幾次無緣由對沈某辱罵、恐嚇,甚至半夜手持鐮刀、鐵鍬到沈某家門外敲打轟砸,造成沈某精神緊張,夜不能寐,幾次半夜被敲醒后向其他鄰居呼喊求救。究其緣由,李某堅稱是沈某宅內有警報聲響影響其生活。然而實際上,沈某家中根本沒有安裝報警設備,更不可能有警報聲。李某的滋擾行為不僅嚴重影響了沈某的生活,更是讓村里的其他村民擔驚受怕。村民向該村村委會反映,更多次做報警處理,派出所民警做批評警告,但沒多久李某又舊態復燃。最終沈某子女不堪其擾,向公安機關報案。
2021年7月28日,李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事拘留。9月14日,該案移送至如東縣人民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案情特殊,辦案檢察官立即對全案進行審查。根據南通市精神衛生中心司法鑒定所出具的鑒定意見,李某存在腦器質性人格改變,屬于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在訊問過程中,李某的言行舉止與常人并無太大差異,但檢察官在與看守所管教交流中發現,李某在監區也不肯入眠,一直堅稱“有尖銳的聲音在響”,影響同監舍其他人休息。
檢察官向專業鑒定人員進行咨詢了解到,腦器質性人格改變是精神疾病的一種,屬于腦部病變導致的精神障礙,李某的頭顱CT顯示其已出現腦萎縮、輕度腦白質變性。在這種疾病的影響下,人容易出現道德觀念、法律法規意識淡薄,且存在明顯被害感,發病期間對于自己的行為沒有自制力。專業人員的解答讓檢察官對李某的病情有了全面的了解。
然而問題又來了,是否有必要對犯罪嫌疑人李某采取逮捕措施?帶著問題,承辦檢察官走進閘西村,向網格員進一步了解李某的狀況。據網格員講述,李某之前一直很正常,但自從兩年前喪妻后便獨自居住,子女常年不在身邊,近一兩年行為表現有些異常。村委會幾次聯系李某子女,其子女漠不關心,導致李某滋擾村民的行為持續不斷。
如果不對李某采取逮捕措施,李某可能會繼續滋擾村民,具有一定的社會危險性。但是逮捕李某只能還以一段時間的寧靜,李某的精神疾病得不到治療,出來后還可能繼續鬧事,同時李沈兩家矛盾疙瘩仍然存在,鄰里關系難以修復。該案起于鄰里糾紛,犯罪嫌疑人又屬于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檢察官認為,采取強制措施只能“治標”,修復鄰里關系才能“治本”。2021年9月20日,正值中秋節的前一天。秉持“少捕慎訴”的理念,辦案檢察官主動依托“檢網融治”平臺,組織網格員代表、村民代表、犯罪嫌疑人家屬、受害人等進行多方溝通,以達成有效的解決方案。
“贍養父母、照顧老人,是子女應盡之義務,你父親現在這樣與你們未盡到照顧、陪伴義務密切相關。”辦案檢察官對李某的子女進行懇切教育。經過調解,李某的子女承諾接下來會帶李某接受治療并日夜照顧李某生活,防止其發病亂跑,網格員代表也表示會積極配合進行監督,受害人沈某表示愿意諒解,檢察官也將與當地派出所民警持續關注李某后續的治療情況,以防止危害性再次發生。至此,這起尋釁滋事案件正式達成刑事和解。9月21日,如東縣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李某最終以無逮捕必要為由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
校對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