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原型認親 “天下無拐”還須努力

          2021-12-08 10:36:54 來源: 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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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底下,最悲痛的事情,莫過于骨肉分離、天各一方。最大的慰藉,莫過于親人相認、重歸團圓。12月6日,孫海洋迎來了人生的重要時刻。因被他人拐走、失散了14年的兒子孫卓已被找到,他們在深圳舉行了認親儀式。

          孫海洋的尋親、認親故事之所以被高度關注,是因為他就是熱門電影《親愛的》的原型。與人們熟悉的“田文軍”等人歷經坎坷的尋親故事一樣,現實中,孫海洋為找到丟失的孩子,也付出了極其沉重的代價:老家在湖北的他,與家人一直堅守在深圳,將原本生意紅火的包子鋪改成了尋子店,并貼出懸賞小廣告,賞金從最開始的10萬元,上升到20萬元,中間還遇到過形形色色的詐騙電話短信。歷經了14年的折磨苦熬,孫海洋終于夢圓今日。

          尋親成功,應感嘆人性的偉大。為人父母者,始終惦掛自己的骨肉,多年苦苦找尋,從來不言放棄。尋親的成功,更應歸功于公安部門的努力。當年孩子被拐后,當地公安機關多年關注尋人,公安部將這起案件列為掛牌督辦的重點案件,由廣東省公安廳牽頭組建專班進行重點攻堅,通過強化技術支撐、數據賦能,全面收集信息,專案組于今年9月至11月期間,終于確定了被拐對象等涉案線索,將數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之后才有了感人至深的認親儀式。

          孫海洋的尋親經歷,也是眾多“失而復得孩子者”的共同經歷。這個平凡而不簡單的群體,發起了“尋子聯盟”,建立了“寶貝回家”網,開展了“隨手拍”活動,將一個個尋親的個體,連接成了相互溫暖、相互助力的立體網絡。令人感動的是,很多人在找到自己的孩子以后,仍舊熱心幫助他人尋親。

          立法、司法、執法的努力也從未停止。刑法修正案(九)將原來有關收買被拐兒童可以免除刑事處罰的規定,修改為符合一定條件可從輕處罰。由此,收買被拐兒童均將被追究刑責,加大了拐賣兒童犯罪的違法成本,也較好地鎖住了犯罪的源頭。

          尤為值得關注的,是兩份重要文件的出臺。國務院依據有關國際公約和我國法律,先后制定《中國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2013—2020年)》《中國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2021—2030年)》,明確對拐賣兒童案件實行“一長三包責任制”,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擔任專案組組長,負責偵查破案、解救被拐賣兒童、安撫受害人親屬等工作,案件不破,專案組不得撤銷;公安部建立全國打拐DNA信息庫,構建來歷不明兒童摸排比對機制,要求采集失蹤被拐兒童家長和來歷不明兒童血樣檢測入庫等。

          據統計,2009年至2020年5月,全國公安機關通過積案攻堅和DNA數據庫比對等方式,找回6300余名被拐多年的兒童。正是通過推進打擊拐賣兒童犯罪的“團圓”行動,才破獲了包括孫卓被拐案在內的多起拐賣兒童案件,讓孫海洋等受害人得以尋親成功。

          拐賣兒童犯罪是丑陋的,也是充滿毒性的。不法分子們毀掉的不僅是孩子的人生,更是一個家庭的幸福和未來。孫海洋找尋到失散14年的兒子,無疑是打擊拐賣兒童犯罪的勝利,值得欣喜和慶賀。但是,還有很多像孫海洋一樣的受害者沒有找到孩子,一些拆散他們與骨肉的“梅姨”們,依然逍遙法外。

          “尋子聯盟”“寶貝回家”這些民間組織,有必要繼續發揮光和熱,向受害者伸出寶貴的援手,給他們以溫暖和希望。有關部門還需要繼續加大打擊力度,運用最新技術,精準比對信息、定位失散親人,順藤摸瓜找到隱藏的犯罪團伙,依法給予為非作歹者嚴厲懲罰。

          希望的彼岸,總是在努力中不經意抵達。當一個個孫海洋找到自己的孩子,一個個犯罪團伙被繩之以法,“天下無拐”注定不會遙遠。

          劉婷婷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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