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新生兒入戶“異地通辦”需要攜帶哪些材料呢?

          2021-12-08 17:08:51 來源: 泉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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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方便了!多虧了新生兒入戶‘省內異地通辦’新政策,不用請假,也不用帶著寶寶來回折騰。”近日,德化的鄭女士在鯉城公安分局金龍派出所戶籍民警的幫助下,順利為剛出生的寶寶辦理好入戶手續。據悉,自今年11月16日起福建省內戶籍居民可在省內實際居住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新生兒入戶,不需要在實際居住地和入戶地之間來回奔波,鄭女士也成為鯉城區首例享受到新生兒入戶“省內異地辦理”業務便利的群眾。

          鄭女士和老公都是德化人,他們長期在鯉城區生活,平時忙于工作,一直無法抽時間回德化給剛出生的孩子上戶口。近日,鄭女士到金龍派出所咨詢能否異地給新生兒上戶口,戶籍民警當場向其介紹了新出臺的新生兒入戶“省內異地通辦”的政策。

          不久后,鄭女士就帶著辦理所需的材料再次來到金龍派出所,戶籍民警當場審核完成并推送申請信息至其戶籍地。戶籍地公安機關收到申請信息后,依據相關規定,很快審查核對好申請信息和電子材料,并向受理地公安機關反饋結果,當天下午,戶籍民警就為鄭女士成功辦理了新生兒入戶申請。

          申請新生兒入戶“省內異地通辦”需要攜帶哪些材料呢?鯉城警方提醒,新生兒父或母可向實際居住地或新生兒出生地公安機關提出新生兒入戶“省內異地通辦”申請,符合條件的提供以下材料:1.新生兒父或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2.新生兒父或母一方的《居民身份證》;3.新生兒父或母一方的《結婚證》;4.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記者王麗虹 通訊員林曉瑜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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