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機構停業,家長退費無門打官司 法院強制執行追回20余萬元培訓費
2021-12-09 09:06:44 來源: 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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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培訓機構停業、家長退費無門事件時有發生。12月2日,記者從常州鐘樓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執結了與一家培訓機構退費相關的多起案件,為多名家長挽回了損失。
該案的被執行人是一家兒童外語培訓機構。去年5月,該培訓機構因房屋租賃等問題停止營業、不再繼續辦學,但還有不少孩子的學習課程尚未結束。培訓機構與家長們在退款問題上未能達成一致,30多名家長遂起訴至鐘樓法院,要求培訓機構退款。當年7月,鐘樓法院審理后,判決培訓機構對孩子們尚未結束的學習課程進行退款,退款金額合計約30萬元。
因培訓機構未依判決書裁判內容如期履約、退款,家長們向鐘樓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后,鐘樓法院執行人員立即對該培訓機構名下資產進行調查,發現除了部分課桌椅、投影儀、電腦等動產,該機構并無房產、車輛等有價值的財產可供執行。執行人員當場對這些動產進行了登記查封,并提起司法拍賣。因這些動產使用時間長、部分還有損壞,拍賣所得款項僅1萬元,遠遠不足以支付執行款。
執行人員進一步調查發現,該培訓機構因經營人變更及債務問題,正與案外人在鐘樓法院進行訴訟,執行人員立即持續關注該案。今年10月,執行人員得知該訴訟案件的當事雙方已達成和解,對方已向該培訓機構當場支付了20余萬元和解款。執行人員隨即找到培訓機構經營者,要求暫扣這筆和解款,但經營者拒絕配合。
執行人員對培訓機構經營者進行釋法說理,明確告知這筆和解款是支付給培訓機構的,個人并無權利占有,如拒不配合將承擔相應法律后果。最終,培訓機構經營者將這筆款項交付至法院。
隨后,鐘樓法院組織被執行人(培訓機構)逐個與申請人協商,雙方商定按照判決書確定金額的70%支付執行款。除個別立案較晚的案件,到今年11月,絕大多數案件已經履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