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租車還酒駕 發生事故誰來賠?
2021-12-09 15:06:19 來源: 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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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電動車駕駛人受傷住院,且車輛是從某租車公司租來的,駕駛人還沒有駕駛證,這起事故該由誰來承擔賠償?實際駕駛人和租車公司各應承擔什么責任?近日,寶應法院通報這起交通事故賠償責任糾紛案,承辦法官向記者披露了詳細案情。
轎車撞傷騎車市民
酒后無證駕駛釀大禍
今年2月的一天夜間,寶應市民王女士騎著電動車在寶應某路段正常行駛,經過一路口時,被胡先生駕駛的轎車撞倒。
當地交警到達事發地調查發現,轎車司機胡先生駕車時飲酒,且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故認定胡先生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王女士對本次事故不負任何責任。
事故導致王女士多處骨折,不得不住院治療,前前后后墊付了數萬元,可導致自己受傷的胡某卻遲遲不露面……王女士遂將胡某及車輛保險公司訴至寶應法院,要求賠償其因交通事故產生的5萬多元損失。
被告人胡某下落不明、無法聯系。承辦法官找到了車輛登記車主秦女士。秦女士解釋說:“這輛車是我交給我丈夫使用的,他是租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p>
金先生回憶,他曾將這輛車租賃給一位毛女士使用,當時雙方辦理了正規的租賃手續。對于發生交通事故時這輛轎車的駕駛人為胡某一事,金先生表示并不知情。法官又找到了毛女士,她辯解道,“我確實在這家租車公司租賃過車輛,但車輛已經歸還,且歸還的時候車輛完好無損。”
法官多次走訪調查,發現事發時毛女士確已歸還車輛。幾經輾轉,法官終于聯系上實際駕車人胡先生。胡先生稱,車輛系其從該租車公司租賃所得,因當時情況緊急,租車時未提交相關證件。原來,這家租車公司未嚴格審核,導致沒有機動車駕駛證的胡某鉆了空子。
事故侵權人是誰?
損失究竟如何賠償?
近日,寶應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兩名被告均認為事故應全部由保險公司承擔賠償。那么王女士的損失,究竟如何賠償呢?
法院認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駕駛人有未取得駕駛資格、醉酒等情形,當事人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保險公司在承擔上述賠償責任后對侵權人享有追償權。故保險公司對于屬于交強險限額范圍內的損失,應予以賠償。對于超出交強險部分,不應由保險公司承擔,而由侵權人承擔。
那么侵權人是誰呢?本案中事故車輛使用人為胡某,管理人為某租車公司,所有人為秦某。胡某在無證、飲酒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具有明顯過錯,應承擔相應責任。某租車公司作為該車輛的管理人,在胡某未出示有效駕駛證的情況下,將車輛租賃給胡某,未盡到安全注意和審核義務,對損害結果具有過錯,亦應承擔相應責任。
庭審后,法官組織各方多次進行調解,向各方予以釋法明理,最終各方協商一致達成調解協議,由胡某與某租車公司共同向原告承擔賠償責任。原告王女士最終成功維權,獲得了5萬多元的賠償金。
法官說法
租車有風險,借車需謹慎
該案承辦法官介紹,這起事故的發生與租車人胡某脫不了干系。其不僅酒后駕駛,而且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這不僅是拿著自己的生命當作玩笑,而且罔顧別人的生命安全,可以說是錯上加錯?!?/p>
這起交通事故中,租車公司也難辭其咎。法官表示,如遇他人借車或租車使用,作為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明知對方系無證駕駛、酒駕、毒駕時,若仍然將車輛租借給使用人,由此導致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所有人和管理人也是有過失的,需要與使用人一起承擔責任?!霸诖颂嵝衍囕v所有人或管理人,租借車輛需慎重,切不可讓自己處于風險的漩渦之中,這樣既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權益,也讓自己蒙受了本不應有的經濟損失?!保ㄎ闹腥宋锞鶠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