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性社會組織如何評估管理?官方規定來了
2021-12-10 21:15:24 來源: 揚子晚報
0瀏覽 評論0條
民政部今天(10日)公布《全國性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規定》,將設立全國性社會組織評估委員會承擔全國性社會組織評估工作,評估內容主要包括基礎條件、內部治理、工作績效、社會評價等。全國性社會組織評估結果分為5個等級,由高至低依次為5A級(AAAAA)、4A級(AAAA)、3A級(AAA)、2A級(AA)、1A級(A)。社會組織評估等級有效期為5年。
全國性社會組織評估等級納入社會組織信用體系。獲得3A以上等級的全國性社會組織,在評估等級有效期內,可以按照有關規定,享受相關政策。
全國性社會組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評估:
(一)未參加上年度年度檢查或者未按規定履行上年度年度工作報告義務的;
(二)上年度年度檢查不合格或者連續2年基本合格的;
(三)上年度受到登記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政府部門有關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尚未執行完畢的;
(四)被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
(五)正在被有關政府部門或者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的;
(六)其他不符合評估條件的。
獲得評估等級的全國性社會組織在開展對外活動和宣傳時,可以將評估等級證書作為信譽證明出示。
《全國性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總臺央視記者 李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