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設備一夜之間“不翼而飛” 民警縝密偵查將竊賊抓獲
2021-12-16 22:52:32 來源: 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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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正在上網課,突然沒有網絡了。”12月3日,某通訊公司接到多名群眾反映網絡信號出現減弱、中斷的情況。經工作人員排查發現,某基站箱內的部分信號接收器被盜,損失不小,工作人員趕緊向公安機關報警。
抓獲犯罪嫌疑人
接到報警后,鹽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大洋派出所民警火速趕赴事發地進行現場勘察,發現兩處基站箱被人為破壞,箱內的電線被剪斷,信號接收器被盜,兩處被盜竊點的作案手法幾乎一致。
為了盡快破案,民警隨即案發現場進行走訪調查,調取監控視頻,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功夫不負有心人,一名可疑男子進入警方視線,民警繼續加大研判力度,通過大量工作,最終成功鎖定嫌疑人徐某的行蹤軌跡。
經過數小時的連續蹲守,12月13日晚,民警果斷出擊,在徐某住處將其一舉抓獲。經連夜突審,面對民警的追問,徐某起初矢口否認,在巨大的心理攻勢面前,嫌疑人徐某如實交代,他曾經從事過類似通信設備安裝,知道這些設備值錢,能帶來可觀的收入。近期,其由于手頭拮據,于是徐某決定鋌而走險,趁著夜深人靜,尋找作案目標,將通訊設備拆卸后盜走。然而還沒等到銷贓的那一刻,便被民警繩之于法。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示:近年來,我國通信事業迅速發展,通信基站、寬帶網絡、傳輸光纜等通信基礎設施已成為社會的重要公共基礎設施。破壞通信網絡,帶來的損失不可輕視,極易造成無法挽回的巨大影響。破壞通信網絡這個“雷”,無論如何都不能踩。
我國《刑法》規定,采用截斷通信線路、損毀通信設備等手段,故意破壞正在使用的公用電信設施,屬于危害公共安全,嚴重的構成刑事犯罪,須追究刑事責任。
通訊員 潘霖 仇才波 徐佳麗
校對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