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走私農副產品騙取出口退稅逾2億元 主犯被判無期徒刑
2021-12-17 10:57:56 來源: 揚子晚報
0瀏覽 評論0條
日前,廣西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南寧海關緝私局東興緝私分局偵辦的一起走私農副產品、騙取出口退稅案件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楊某某、周某某等14名被告犯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騙取出口退稅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無期徒刑不等,并處相應罰金,其中主犯楊某某數罪并罰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經法院審理認定,以楊某某為首的走私、騙稅團伙,與河南、湖北、廣西等地數十家農產品加工企業合謀,以香菇、木耳、茶葉等農副產品為“道具”,通過簽訂虛假外貿合同的形式將其出口至越南、中國香港,后通過邊境走私團伙偷運入境。以此手段多次循環制造虛假付匯結算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同時偷逃進口稅款。該團伙自2017年4月至案發,共代理出口農副產品1026柜(批),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2.23億元,偷逃應繳稅款2.65億元。(總臺央視記者 廖汨 劉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