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買賣中國鱟涉案金額達16.5萬元 兩人獲刑
2022-01-14 15:43:21 來源: 廈門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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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原本是善舉,但為了放生進行買賣,有可能違法。近日,同安區檢察院審查起訴了廈門首起非法買賣中國鱟案件,該案涉嫌買賣116只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中國鱟,涉案金額達16.5萬元人民幣。兩名被告人因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同安區法院一審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緩刑二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有期徒刑二年一個月,緩刑二年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非法交易
網上收購中國鱟轉賣放生 裝船準備出海時被查獲
王某琛在廈門從事水產生意,經常有客人向他買海產品用于放生。2021年3月,王某琛認識了在網上銷售中國鱟的王某英,王某英稱出售的中國鱟來自廣西北海,體型小的一斤10元,體型大的一斤12元。
2021年3月至4月間,王某琛多次下單向王某英購買中華鱟。王某英通過貨運公司,先后多次將約200斤中國鱟從廣西北海運至廈門。
2021年4月,王某琛向王某英收購了116只中國鱟,再出售給他人用于放生。4月2日,該批中國鱟在第一碼頭裝船準備出海放生時,被中國漁政廈門支隊執法人員查獲。經鑒定,該批中國鱟價值約16.5萬元。
王某琛、王某英先后歸案,隨后該案移送同安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審查起訴
買賣野生動物助長違法犯罪 用于放生也非“善事”
經審查認定,王某琛、王某英違反國家有關野生動物保護法規,非法收購、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中國鱟的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已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案發后,王某琛、王某英共同繳納生態修復金16.5萬元,擬專款用于廈門地區中國鱟的增殖放流及棲息地保護。
針對案件的特殊性,承辦檢察官把庭審現場變成以案釋法的教育平臺,對被告人進行法庭教育,警示買賣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危害性。
檢察官表示,一般人認為放生是善舉,自然和違法犯罪不沾邊。但是,購買野生動物的行為助長了犯罪分子非法捕獵、捕撈等行為,這樣的買賣就是對野生動物的傷害和對生態環境的破壞。所以非法收購、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是違法行為,用來放生也不行。
中國鱟:
與恐龍同時代的
“古生物活化石”
鱟俗稱海怪,是與恐龍同時代的“古生物活化石”。鱟血細胞制成的試劑可用于醫藥、臨床等生產和使用過程的相關檢測。據悉,目前全世界僅有4種鱟,在中國海域有兩種,其中中國鱟是現存4種鱟中體型最大的。
近年來由于過度的捕食、棲息地遭破壞以及海洋污染,中國鱟已從大部分海域消失。由于幼鱟發育生長到成年鱟需要10年以上,成年鱟被大量捕殺后,中國鱟資源已面臨枯竭。2019年,中國鱟被世界自然保護聯盟列為瀕危物種,2021年列入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名錄。
記者 陳萬泉 通訊員 同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