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利用職務之便違法售賣電話卡78張受法律制裁

          2022-01-26 09:56:03 來源: 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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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里一直在搞反詐騙宣傳,公司也一直在強調。幾年以前就規定,開電話卡需要簽訂告知書,承諾不會用于網絡詐騙等活動,不能買賣。對內部員工更是強調不得滯留、截留、買賣電話卡。是我沒有守住底線,我錯了,我認罪認罰。” 經檢察機關釋法說理,本是某通訊公司泗洪某區域支局負責人的史某在悔恨交加中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業績壓力 卻起歹意

          “我們公司每月新開多少張電話卡是與任務績效掛鉤,我在為了拼業績,會截留客戶本應注銷的電話卡或叫自己的親朋好友給自己多辦卡。”

          據史某自述,公司規定新卡必須使用超過一定期限才算業績,他每月不得不為手中的滯留卡付出最低50元的消費。隨著滯留卡越來越多,這筆錢讓他很肉疼。要是能賺些外快就好了…史某內心時常浮現這個念頭,卻沒想到,貪婪的禍根就此種下。

          利益誘惑 錯上加錯

          2021年的一天,一個陌生人加上史某微信,并表示要以400元一張的價格向其大量購買電話卡。作為從業多年的老員工,史某立刻意識到這里面肯定有貓膩。在警惕、恐慌和一絲興奮中,史某先是表示了拒絕。但接下來的幾天里,買家一直承諾不會用于違法犯罪,僥幸心理加上貪欲作祟,最終動搖了史某的意志。

          隨后雙方當面互刪微信好友,使用國外的通訊保密軟件進行交易聯絡。為避人耳目,在特意選取的偏僻地點,史某先后分三次,以每張400元的價格,將自己在工作中利用他人身份證件辦理的共計78張實名電話卡出售給許某某、馬某某,非法獲利高達31200元。

          隨后的幾天,史某出售的78張實名電話卡被許某、馬某所在的電信網絡詐騙團伙連續不停拔打詐騙電話。僅3天時間,其所出售的電話卡涉及查實的詐騙案件15起,致使全國各地15名被害人被騙金額高達140萬余元。泗洪縣公安局接上級交辦線索立案偵查,迅速鎖定有重大嫌疑的史某。事發后,公司電話告知史某,他辦理的電話卡涉及詐騙,史某心知東窗事發,遂去投案自首。許某、馬某亦被公安機關抓獲,另案處理。

          “兩卡”幫信 法律制裁

          2021年10月22日,史某幫信案移送泗洪縣檢察院審查起訴。在對史某的訊問中,承辦檢察官向史某說明,兩高一部聯合發布的《電信網絡詐騙意見(二)》第七條明確規定:“出售、出租手機卡可以認定為幫助信息網絡活動犯罪的幫助行為”。

          “當天接到公司電話時,我嚇壞了,趕緊去匯報了我做的事情,并且把我期辦理的所有電話卡全部申請關停。我在營業廳內查看我賣的卡的情況發現,這些卡只會用一天,瘋狂往外打電話,也不用流量。其實我心里更確定銷售給上線的78張卡被用來搞詐騙等不法活動。” 經過承辦檢察官釋法說理,史某自愿認罪認罰。

          2021年11月17日,經該院審查查明史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為他人實施信息網絡犯罪提供幫助,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該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2021年12月2日,史某被判決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伍仟元。

          據了解,2021年以來,宿遷市泗洪縣檢察院共辦理涉電話卡、銀行卡“兩卡”類犯罪案件35件80人,涉及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詐騙等罪名,其中涉幫信罪31件71人。

          通訊員 朱瑞 王璐瑤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劉瀏

          標簽: 反詐騙 買賣電話卡 違法犯罪 微信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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