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司機春節當天酒駕被查,拘15天罰5000元
2022-02-09 19:49:16 來源: 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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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網2月9日訊 (記者 任國勇 通訊員 六公宣) 記者從南京六合公安分局獲悉,春節期間,交警對酒駕查處不放松,新年第一天,新篁派出所組織警力在轄區橫梁街道新篁西路新八線路口上崗執勤時,就查獲一起酒后駕駛營運車輛的行為。目前,決定對該司機拘留15天,罰款5000元的處罰。
2月1日下午,民警在對來往車輛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一輛白色重型特殊結構貨車由西向東正常行駛,交警示意駕駛員靠邊停車接受常規檢查。當駕駛員卞某打開車窗后,車內散發著絲絲酒氣。交警隨即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檢測,結果為64.3mg/100ml,已達到飲酒駕駛標準。但卞某一直堅稱當天并未飲酒,交警將其帶至醫院做進一步抽血檢測確認。
經了解,駕駛員卞某在六合新篁社區從事混泥土運輸工作。1月31日晚上下班后約了幾個工友共進年夜飯,當時大家聊得比較開心,不知不覺幾個人都喝了不少酒。第二天下午,卞某接到老板的臨時通知要求立即送貨到橫梁一處工地。卞某以為經過十幾個小時的消化,酒精已經散去,便心存僥幸開車出門送貨,沒想到剛出門便被交警查獲。
駕駛人卞某因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警方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5日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警方提示:“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是每個駕駛員都必須遵守的交通規則。而作為營運車輛駕駛員,更應嚴格守法,不得抱有僥幸心理,否則將面臨嚴重的處罰,追悔莫及!
校對 蘇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