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快看:互聯互通下的ETF交易7月4日開始 首批87只基金

          2022-07-11 06:00:04 來源: GP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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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滬深港股通有了新進展。6月28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中國證監會”)、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發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聯合公告》稱,為促進內地與香港資本市場共同發展,決定批準兩地交易所正式將符合條件的交易型開放式基金(交易所買賣基金,下統稱“ETF”)納入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下稱“互聯互通”),互聯互通下的ETF交易將于2022年7月4日開始。

          (來源:中國證監會)

          83只A股ETF 4只港股ETF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6月28日,深交所發布《關于深港通下港股通ETF名單的公告》,盈富基金(TRACKER FUND)、恒生中國企業(HSCEI ETF)、南方恒生科技(CSOP HS TECH)、安碩恒生科技(ISHARESHSTECH)4只基金成為首次納入深港通下的港股通ETF,自2022年7月4日起生效。

          (來源:深圳交易所)

          據21世紀經濟報道,首批有87只基金納入ETF互聯互通的合格標的,除上述4只港股ETF外,另有83只A股ETF,包括53只滬股通ETF、30只深股通ETF。

          從產品來看,寬基指數ETF中以跟蹤滬深300、雙創50、中證500、創業板等指數的基金居多;行業主題類ETF中,以TMT、新能源領域的ETF居多。

          5月27日,上交所曾發布公告稱,根據規則,在現有滬深港通機制基礎上,此次將滿足一定條件的內地與香港市場股票ETF一并納入互聯互通標的范圍。納入標準具體如下:

          內地市場ETF過去6個月日均資產規模達15億元,且成份證券以滬深股通標的股票為主;香港市場ETF過去6個月日均資產規模達17億元港幣,成份證券以港股通標的股票為主,且不含合成ETF、杠桿及反向產品。

          同時,此次納入標的的ETF須滿足上市6個月、標的指數發布已1年等要求。原則上,納入標的ETF每半年調整1次。在交易機制、每日額度控制、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監管合作、清算交收和風控安排等方面,與滬深港通現有股票機制基本一致,僅限二級市場交易。

          存量內地投資者設1年過渡期

          6月10日,中國證監會曾發布關于修改《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若干規定》的決定立法說明(下稱“《說明》”),《說明》中表示,滬深港通機制開通以來整體運行平穩,在擴大資本市場雙向開放,引入境外長期資金,增加內地居民境外投資渠道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在提到修改背景時,《說明》中稱,近年來,有部分內地投資者在香港開立證券賬戶及北向交易權限,通過滬深股通交易A股。目前此類交易總體規模不大,交易金額在北向交易中的占比保持在1%左右。投資者數量約有170萬名,但大部分無實際交易,近3年有北向交易的內地投資者約有3.9萬名。

          《說明》中提到,上述證券活動與滬深股通引入外資的初衷不符,且這些投資者中大多數已開立內地證券賬戶可直接參與A股交易,兩種途徑交易有發生跨境違規活動的風險,也給市場造成了北向交易中有不少所謂“假外資”的印象,不利于滬深港通的平穩運行和長遠發展。

          《說明》中同時表示,為順利推進規范工作,保護存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相關部門做了過渡期安排。自規則實施之日起,香港經紀商不得再為內地投資者新開通滬深股通交易權限。

          政策實施之日起1年為過渡期,過渡期內,存量內地投資者可繼續通過滬深股通買賣A股。過渡期結束后,存量投資者不得再通過滬深股通主動買入A股,所持A股可繼續賣出;無持股內地投資者的交易權限由香港經紀商及時注銷。

          (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標簽: 內地與香港 中國證監會 證券賬戶 資產規模 恒生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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