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精選!福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盧學華提起公訴
2022-07-18 15:48:59 來源: 福州檢察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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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近日,福建省國資糧食發展有限公司原黨總支書記、董事長盧學華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賄罪一案,經福州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由福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盧學華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福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盧學華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伙同他人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至案發時挪用公款數額巨大未歸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挪用公款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