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聞】福建省人社廳:參加個人養老金 須開立兩個賬戶
2022-11-28 08:47:39 來源: 福州晚報
0瀏覽 評論0條
【資料圖】
參加個人養老金 須開立兩個賬戶
年繳納上限為1.2萬元,可享稅收優惠
近日,有關個人養老金制度啟動實施的消息備受社會關注。27日,就如何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參加該制度可享受哪些權益等問題,省人社廳進行解讀。
“個人養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愿參加、市場化運營、實現養老保險補充功能的制度。”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自主選擇購買符合規定的儲蓄存款、理財產品、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實行完全積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我省作為人社部確定的36個先行城市(地區)之一,在全省范圍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均可參加個人養老金。
“參加人可以通過全國統一線上服務入口(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服務平臺、電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或者經銀保監會確定的商業銀行,開立個人養老金賬戶,并通過商業銀行開立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上述負責人介紹,兩個賬戶開立后,就可向資金賬戶繳費、購買個人養老金產品,年繳納上限1.2萬元,繳費即可享受稅費優惠。參加人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境)定居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才能領取個人養老金。參加人死亡后,其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中的資產可以繼承。(記者 李暉)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