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個人養老金,權威解答來了
作為人社部確定的36個先行城市(地區)之一,我省日前啟動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那么,什么是個人養老金?誰能買、怎么買、資金如何運行管理、個稅如何優惠……面對群眾關切的熱點問題,省人社廳日前作出權威解答。
問:什么是個人養老金?
省人社廳答:個人養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愿參加、市場化運營、實現養老保險補充功能的制度。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自主選擇購買符合規定的儲蓄存款、理財產品、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實行完全積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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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省哪些人、在哪些地方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如何參加?
省人社廳答:在全省范圍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均可參加個人養老金。參加個人養老金,需要開通個人養老金賬戶和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
問:個人養老金賬戶和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有什么區別?
省人社廳答:個人養老金賬戶用于登記和管理個人身份信息,并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關聯,記錄個人養老金繳費、投資、領取、抵扣和繳納個人所得稅等信息,是參加人參加個人養老金、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基礎。
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是特殊專用資金賬戶,與個人養老金賬戶綁定,為參加人提供資金繳存、繳費額度登記、個人養老金產品投資、個人養老金支付、個人所得稅稅款支付、資金與相關權益信息查詢等服務。
問:繳納個人養老金每年是否有額度上限?
省人社廳答:有,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額度上限為12000元,參加人每年繳費不超過該繳費額度上限。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繳費,繳費額度按自然年度累計,次年重新計算。
問:個稅具體如何優惠?
省人社廳答:在繳費環節,個人向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繳費,按照12000元/年的限額標準,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據實扣除;在投資環節,計入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在領取環節,個人領取的個人養老金,不并入綜合所得,單獨按照3%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其繳納的稅款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
問:個人養老金何時可以領取、怎樣領取?
省人社廳答: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封閉運行,參加人達到以下任一條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個人養老金。(一)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三)出國(境)定居;(四)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
問:是否可以選擇分月領取或按次領取?
省人社廳答:可以。參加人按月領取時,可以按照基本養老保險確定的計發月數逐月領取,也可以按照自己選定的領取月數逐月領取,領完為止;或者按照自己確定的固定額度逐月領取,領完為止。
問: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內的資產能否繼承?
省人社廳答:可以。參加人身故的,其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內的資產可以繼承。參加人出國(境)定居、身故等原因社會保障卡被注銷的,商業銀行將參加人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內的資金轉至其本人或者繼承人指定的資金賬戶。(記者 潘園園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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