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焦點】最高獎勵10萬元!福建出臺社會保險基金舉報獎勵規定

          2023-01-03 22:06:12 來源: 福建財政


          【資料圖】

          為進一步規范社會保險基金使用管理,12月30日,省財政廳、省人社廳聯合印發《福建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獎勵實施細則(暫行)》,鼓勵社會公眾舉報社會保險領域違法違規問題。

          對于欺詐騙取、套取或挪用貪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基金的違法違規問題的舉報,獎勵標準根據查證屬實違法違規行為所造成的社會保險基金損失金額,按照涉案金額一定比例計算,最高額度不超過10萬元,最低額度200元。對同一舉報事項分別查處獎勵的,獎金合計數額不超過10萬元。對舉報事項查證為違法違規行為但尚未造成基金損失獎勵1萬元。

          相關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當按規定為舉報人保密。同時,舉報人應當對舉報內容及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故意捏造事實誣告他人,或者弄虛作假騙取獎勵,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標簽: 社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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