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快訊:全國首創!福建省地方標準《河湖(庫)健康評價規范》獲批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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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7日,由省水利廳牽頭、三明市水利局參與制定的福建省地方標準《河湖(庫)健康評價規范》(標準號DB35/T 2096-2022)獲批準發布,將于2023年3月27日正式實施。
福建首創
該標準在全國首創開展全域性河湖(庫)健康評價工作實踐的基礎上,提出河湖(庫)健康評價的指標和方法、評價等級的劃分、評價報告的編制、評價成果的推送等要求,對于提升河湖(庫)健康評價管理工作水平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該標準的制定和實施,將有利于福建省河湖(庫)健康評價工作的規范化和標準化,推動社會各界都來關心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和水災害,幫助公眾了解河湖(庫)真實健康狀況,為各級河(湖)長及相關主管部門履行河湖(庫)管理保護職責提供有力參考和依據,對維護福建省河流生態系統健康、實現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全國率先
福建省作為全國首個生態文明試驗區,水系密布,河流眾多,流域面積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就有740條,流域面積在200平方公里(含)以上的河流有179條。2019年10月,福建省在全國率先提出和建立省級全域性河湖健康評估體系,并發布《福建省河湖健康藍皮書》。該標準獲批立項后,由省水利廳牽頭,三明市水利局、福建師范大學(省河湖健康研究中心)、省標準化研究院、省標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等聯合組建標準起草小組。
標準起草小組在收集國家、其他省市關于河湖(庫)健康評價做法和成果資料,并對福建省河湖(庫)健康評價工作進一步深入研究的基礎上,著手標準制定工作。
標準起草小組經多次內部討論,就標準框架、評價內容等進行了反復修改與調整,形成標準征求意見稿,并報送省水利廳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同時書面函請省內九個地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相關部門提出修改意見。
針對各相關單位和專家提出的意見,標準起草小組組織專家召開論證會,仔細分析各條款的修改意見,形成標準送審稿,報送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并順利通過專家審查。
標簽: 地方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