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生態保護補償組合拳有力助推生態文明建設
我省始終將生態環境保護作為財政投入重點領域,通過持續深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立健全分類補償與綜合補償統籌兼顧、縱向補償與橫向補償協調推進、正向激勵與硬性約束協同發力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工作走在全國前列。2022年,省財政累計投入相關資金32.42億元,引導和促進各地持續加強生態保護。
建立生態保護財力轉移支付機制
按照限制和禁止開發區域面積、人口,以及生態環境指標等因素,突出對重點生態區域的補償。資金由享受轉移支付地區統籌用于保護生態環境和涉及民生的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促進相關區域持續加強生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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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綜合性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修訂印發《福建省綜合性生態保護補償實施方案》,通過統籌整合多部門生態保護專項資金,完善考核指標體系,擴大試點地區覆蓋面,進一步加大生態補償激勵力度。獎勵資金與生態指標考核結果掛鉤,促進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和提升。
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機制
實行省級公益林與國家級公益林補償聯動,對省級以上生態公益林按分類分檔予以補助。擴大自然保護地林權所有者補償范圍,將省級以上各類自然保護地納入補償范圍。安排專項資金,支持各地采取租賃、改造提升、贖買等方式,將重點生態區位內限制采伐的商品林逐步調整為公益林。
建立國家公園生態補償機制
統籌中央和省級財政資金,持續實施武夷山國家公園生態移民搬遷安置補償、生態公益林保護補償等11項補償措施,提高國家公園內生態公益林補助標準,保護武夷山自然生態系統的原真性、完整性。
健全重點流域生態補償機制
以“改善者受益、惡化者賠償”為原則,將流域范圍內所有市縣納入水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投入責任共同體,并綜合考慮不同地區受益程度、保護責任、經濟發展等因素,在資金籌措和分配上向流域上游地區、欠發達地區傾斜,有效調動上游地區流域治理積極性。
建立跨省橫向流域生態補償機制
推動閩粵兩省簽訂新一輪汀江-韓江跨省上下游流域生態補償協議,通過省級預算安排、中央財政支持和廣東省補償,補償資金與汀江流域水環境質量掛鉤,引導汀江流域所屬市縣完善生態設施,加強流域生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