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起實施!新版福建省地方標準《智慧景區等級劃分與評定》正式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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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版福建省地方標準《智慧景區等級劃分與評定》(DB35/T1716—2022)由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正式頒布。該標準由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廳提出并歸口,福建省旅游信息中心和福建師范大學共同修訂,將于2023年3月7日開始實施。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實施質量強省戰略,適應“互聯網+旅游”發展潮流,加快推進我省旅游景區智慧化、數字化轉型,結合近年來智慧景區發展的新思路、新舉措和新技術,《智慧景區等級劃分與評定》(DB35/T1716-2017)的修訂工作于2011年年末展開。經過實地調研、意見征集、專家論證和現場試評,編制單位經16輪修改完善,最終成稿。
新版智慧景區標準規定了智慧景區的等級劃分與標志、等級劃分條件及等級評定與管理等內容,按5個等級,從基礎設施、管理與運營、數字化營銷、游客服務、創新與應用示范等五個方面綜合評定景區智慧化水平,對比舊版標準,將參評景區的范圍從國家A級旅游景區擴大到各類旅游景區,順應科技應用發展趨勢,整合并調整了評價指標體系,增加了物聯網設施、大數據平臺、大數據應用和文旅融合應用等新要求,指導性和可操作性并重,著力引導省內旅游景區體系化開展智慧景區建設。
新版智慧景區標準的實施,將有助于進一步滿足游客不斷提升的智能體驗需求,提高景區的智慧化服務水平,提升旅游景區智慧監管水平,對推動福建省智慧景區建設和旅游業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今年,福建省將積極做好《標準》的宣貫和培訓,開展全省智慧景區評級工作,加快文旅智慧化轉型發展,提升省內外游客的獲得感和滿意度,為做大做強做優文旅經濟注入新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