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視野】閩失業保險金調標工作順利完成 人均月增失業保險金2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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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1日獲悉,福建省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工作順利完成,失業人員人均每月可增加失業保險金282元。
根據《福建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實施方案》,2023年1月起,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正式實施,全省失業保險金計發比例統一調整至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90%,失業人員每月最多可多領392元,最大增幅達29%,以失業保險金標準為基數的其他相關待遇相應提高。
據介紹,全省96家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均按最新計發比例向10.4萬名失業人員成功發放1月份失業保險待遇1.74億元,人均每月增加失業保險金282元、環比增加19.3%。
根據《福建省失業保險條例》,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據了解,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實施后,福州失業保險金標準從原來最低工資標準的70%至80%(即1372元/月至1568元/月)統一調整至最低工資標準的90%(即1764元/月)。申領方法如下:線上,下載“榕e社保卡”APP、“掌上12333”APP,或登錄“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和“電子社保卡”小程序等線上申領;線下,向各縣(市)區就業中心申請。(記者 李暉)
標簽: 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