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離婚的情況具體內容是什么?軍人離婚都有哪些情況?
實踐中軍人離婚都有哪些情況?軍人離婚的情況具體內容是什么?
1、夫妻一方是現役軍人,軍人要求離婚的。
(1)軍人所在部隊政治機關領導應當視情況進行調解,符合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條件,并經對方同意,政治機關方可出具同意現役軍人離婚的證明,雙方到地方婚姻登記管理機關進行離婚登記。
(2)如軍人一方堅持離婚,對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部隊可商請對方所在單位或地方有關部門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政治機關出具調解狀況的證明,由當事人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2、夫妻一方是現役軍人,非軍人一方要求離婚的。
(1)如果軍人一方同意離婚的,政治機關可出具證明同意離婚,雙方到地方婚姻登記管理機關進行離婚登記。
(2)如果軍人一方不同意離婚,政治機關不得出具證明,但經過政治機關查實軍人一方確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此處的“重大過錯”主要是指,軍人一方有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等其他重大過錯行為的情況。
相關閱讀
-
-
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嗎?退伍軍人過錯導致離
對于退伍軍人過錯導致離婚的程序是怎樣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嗎?取消其退伍軍人資格是做不到...更多
2023-05-12 16:3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