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感情破裂的證據有哪些?軍婚感情破裂怎么才能離?
實踐中軍婚感情破裂怎么才能離?離婚訴訟感情破裂的證據有哪些?
軍婚感情破裂如下才能離:
若雙方可以就離婚、子女撫養等事項協商一致的,可以共同辦理離婚登記,經過三十天離婚冷靜期,即可完成離婚。若雙方無法協議離婚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且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的,除軍人具有重大過錯外,必須經軍人同意。
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條規定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征得軍人同意,但是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離婚訴訟感情破裂的證據如下:
1、書證,如一方的保證書、悔過書等。
2、物證,比如實施家暴的物品等。
3、視聽資料,一方有過錯的錄音、視頻等。
4、證人證言,知情人士的陳述等。
5、當事人陳述,當事人自己的描述。
6、鑒定結論,指鑒定部門運用專業知識對當事人和人民法院提出的專門性問題進行研究后所做出的科學判斷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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