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出臺實施細則 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最高補貼700元
近日,我省印發《福建省2025年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
根據《細則》,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我省將對個人消費者交售報廢老舊電動自行車并換購合格新車的,給予一次性以舊換新補貼500元;對交售報廢老舊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并換購鉛酸蓄電池電動自行車的消費者,額外再給予200元補貼。
據了解,我省將公開遴選確定“2025年福建省消費品以舊換新消費補貼發放”主要服務機構,建設“省級消費品以舊換新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實現領券、核銷、匯總、結算、審核、監管等“一站式”服務入口。在省級服務平臺投入使用前,各地延續使用2024年電動自行車補貼申報系統,以“后補”模式發放補貼。(記者 吳樺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