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態:offer約定月薪2萬1入職時變4千 索要績效表反被罵
原標題:杭州一女子offer約定月薪2萬1入職時變4千!討績效表反被罵
(資料圖片)
3月15日,浙江杭州,陳女士稱,3月6日入職季小白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工作7天后公司質疑自己工作態度不好,想要對自己調崗降薪,遭拒絕后公司將自己辭退。
入職前公司發的offer中寫明,試用期薪資為21k,結果入職后合同中僅有4k,其他的按照雙方約定的績效發放。
但是績效表在HR手中,后來找HR溝通索要該表格時,對方態度激動、推諉不愿提供。
因為自己錄像的問題雙方發生爭執,還報了警。
目前公司按照7200元(除績效外)的工資標準給自己發了1000多塊錢,目前自己的訴求就是希望得到半個月的工資賠償,并且公司發視頻道歉。
報警處理之后,目前公司按照7200元(除績效外)的工資標準給自己發了1000多塊錢。
offer寫月薪兩萬吸引員工入職,實際底薪四千,全靠績效提成。安排超額任務,月底打個低分,找點理由就扣錢。又要看過程,又要看結果,底薪績效加提成,其實根本就沒想給。還怪你不夠努力,說你能力不行。
還有很多公司就是讓你勞動合同簽個名,只填個人信息,不寫工資結構,甚至連崗位都空著,為后面拿捏員工,裁員做準備。
說到裁員,其實很少能像這位女孩這么幸運能要到賠償,大部分的打工人還是沒有得到公平的待遇。不能怪打工人,他們其實沒得選。維權成本高,再就業困難,只能忍辱負重,有口飯先吃著。
可偏偏,這就是現實,hr面試時玩文字游戲、性別歧視、年齡歧視,還有入職后的坑爹甚至違反勞動法,打勞動法擦邊球的事。多不多,很多!
雖然有法律會保護打工人,可實際上就沒人主動監管和執法,更不要妄想資本家會自動遵守勞動法!
打工人想要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還全靠自己,民不舉官不究,一旦維權成本太高打工人就會止步,我們本就屬于是弱勢群體了,真的太難了。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