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報資訊】盜墓“留證據” 八年后落網

          2023-03-20 05:58:12 來源: 每日看點快看


          (資料圖)

          本文轉自:檢察日報

          盜墓“留證據”八年后落網

          鄂州鄂城:一盜墓團伙三人獲刑

          姚雯/漫畫

          本報訊(記者戴小巍通訊員王思敏劉婷)方某曾因故意破壞他人墳墓被行政拘留,卻不吸取教訓,又邀約楊某、王某參與盜墓犯罪。經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3月13日,法院審理認定方某等人犯盜掘古墓葬罪,判處三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八個月不等,各并處罰金。

          2015年夏天,在浙江省某工地打工的楊某結識了老鄉方某。一次閑聊中,方某稱湖北省鄂州市有古墓,鄂州市博物館的文物都是在鄂州的西山上挖出來的,提議楊某和自己一起去挖古墓。考慮到當時的工地停工沒事干,利益驅使之下的楊某馬上答應了。除楊某外,方某還電話邀約王某一同前往,就這樣,三人驅車從浙江來到了鄂州市鄂城區西山風景區。

          到了鄂州后,三人花了幾天時間去踩點。白天他們就在西山風景區里轉悠,偽裝成游客,由方某、楊某帶著探針(用來探測墓穴的工具)在風景區探測古墓的具體位置,王某負責在旁邊放哨。晚上,方某、楊某拿著鐵鍬、鋤頭等工具在白天確定的位置開工,王某在山下望風。忙活了兩三個晚上,方某、楊某發現從挖開的洞口看去,幾個墓穴都經歷過塌方,沒有找到什么寶貝,只從中掘出青釉罐一只,見罐子破損,失望的二人便將其丟棄在現場。

          本以為事情過去這么多年早已風平浪靜,讓三人沒想到的是,正是他們當時丟棄在現場的手套、礦泉水瓶、煙頭等物品讓他們露出馬腳。原來,2015年案發后,偵查人員立即對現場進行全方位勘查,并對發現的礦泉水瓶、煙頭等物證材料進行DNA提取,由于當時的偵查條件限制,并未鎖定犯罪嫌疑人。時隔8年,方某等三人終于落網。

          針對該案時間跨度大、跨區域犯罪、證據固定困難等情況,鄂城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細致審查案件材料,就證據固定、盜掘時間、次數等方面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經鑒定,涉案被盜掘古墓葬為三國至南北朝時期的文物,具有一定的科學、歷史、藝術研究價值。

          2022年12月,鄂城區檢察院對該案依法提起公訴。近日,法院經開庭審理,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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