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一個動作,被判9個月!
本文轉自:大河網
開車門是司機上下車
(資料圖片)
必然會做的一個動作
但如果不夠小心
很可能就會上演“開門殺”
釀成事故
近日,江蘇如東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
因開車門致人傷亡的交通肇事案件
被告人吳某犯交通肇事罪
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
網友紛紛留言
“開門殺”實在太危險
有網友貼出了自己的可怕經歷↓↓↓
還有網友及時發出提醒↓↓↓
下車開車門時意外發生
吳某經營了一家小店。去年8月19日的早上,她駕駛小轎車去店里,并將車停放在店門口的一處停車泊位上。
正當吳某打開駕駛室車門準備下車時,意外發生。一輛電動車從吳某車后方駛來,一下子撞上了吳某打開的車門,“嘭”的一聲,電瓶車駕駛者連人帶車摔倒在地。
這場事故造成電動車駕駛員桑某受傷,于當日死亡。如東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依法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吳某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令吳某沒想到的是,對這次意外事故,她不僅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還面臨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后果。
“開門殺”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在大多數人的認知里,交通肇事犯罪是在車輛行駛時發生。那么,汽車沒有發動行駛,僅僅打開車門致人傷亡,也構成犯罪嗎?
如東法院審理認為——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本案中,吳某違反了該交通運輸管理法規,下車沒有注意觀察,隨意開車門妨礙了他人在道路上行駛且致人死亡,承擔主要責任,依照法律規定已構成交通肇事罪。
鑒于吳某具有坦白情節,且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從寬處理,法院遂作出如上判決。
法官提醒:開車門前別忘觀察
開車門看似事小,但是稍有不慎就容易引發事故,造成的損傷一般都很嚴重。因為汽車旁通過的電動自行車車速一般較快,且電動車駕駛人的安全保護措施有限,無法抵擋車門的迎面撞擊。
記者在網上搜索相關新聞發現,近幾年,由開車門不慎引發的交通事故案件不在少數。海安法院就審理過一起開車門撞上行人致其死亡的案件,汽車駕駛員亦因此獲刑。此外,通州也發生過一起兒童從副駕駛開車門與電瓶車碰撞的事故,造成電瓶車車主受傷。
法官提醒廣大司機和乘客:
上下車之前,應當通過后視鏡及車窗玻璃等仔細觀察周圍情況,在確保周圍交通安全的情況下再打開車門,避免“開門殺”交通肇事。
多一分細心,少一分危險!
如何避免“開門殺”
駕駛人和乘車人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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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養成良好的停車習慣
停車的地方不能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除了駕駛人外,乘車人要從右側下車,最重要的是禁止將車輛停放在行車道上。
02
駕駛人應提前提醒乘車人
特別是后排乘客得看清車輛前后左右來往行人、車輛情況,確認安全后才可開門下車。另外除了駕駛人外,乘車人盡量從右側下車。
03
從后視鏡觀察后方來車情況
駕駛人要從左側開門,應先開一條縫觀察路況,千萬不要一把推開車門,如果開車門發現情況應立即關車門,別想著騎車人能瞬間躲開。
04
采用“荷蘭式開車門”法
駕乘人員在下車時用距離車門較遠的那只手開車門,也就是坐在左邊駕駛座的用右手開,右邊駕駛座用左手開。
當司機用離車門較遠的那只手開車門時,上半身會自然轉動,頭部和肩膀自然向外,眼睛很容易通過后視鏡觀察到車外的情況,從而有效地避免碰撞。
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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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經過車輛時減速慢行
駕駛電動自行車路過停在路邊的車輛時,應當減速慢行,特別是剛停下來的車輛和打雙閃燈的車輛,防范車門突然開啟。
02
走非機動車道
非機動車要走非機動車道,沒有非機動車道,靠道路右側通行,并佩戴安全頭盔。
03
保持與車輛的橫向距離
大部分汽車的車門打開寬度在80—100厘米,所以距離汽車的位置在1米以上才能確保安全,注意保持與車輛的橫向距離。
(來源:人民網科普綜合長江日報、錢江晚報、網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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