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舉報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最高獎勵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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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自【澎湃新聞】;
舉報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可獲獎勵,每起案件最高100萬元——4月1日起,《浙江省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實施細則》實施。
澎湃新聞從浙江省市場監管局了解到,舉報范圍包括違反食品、藥品、特種設備、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重大違法行為,有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重大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領域有較大社會影響,嚴重危害群眾人身、財產安全的重大違法行為,以及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違法行為,每起案件的舉報獎勵金額上限100萬元。舉報人可通過公布的接收投訴舉報的互聯網、電話、傳真、郵寄地址、窗口等渠道,向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舉報。
據介紹,舉報獎勵分為三個等級。有罰沒款的案件,市場監管部門根據獎勵等級,綜合考慮涉案貨值、社會影響程度等確定獎勵金額。一級舉報,按罰沒款的5%給予獎勵,最低5000元;二級舉報按3%獎勵,最低3000元;三級舉報按1%獎勵,最低1000元。《細則》還對無罰沒款的案件獎勵作出明確,一級舉報獎勵至三級舉報獎勵的金額分別不低于5000元、3000元、1000元。對違法主體內部人員舉報的可適當提高獎勵標準,提高額度不超過原標準的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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