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兒假仍然難以普及 三方需共擔共濟

          2021-06-21 14:13:39 來源: 泉州晚報

          0瀏覽 評論0

          《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日印發,其中提出“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開展育兒假試點”,備受社會關注。事實上,此前寧夏、福建等地已經出臺了育兒假相關規定。這些規定落實得如何?后續如何配套讓更多百姓享受到這一權益?(6月16日《成都商報》)

          設立育兒假,對鼓勵生育和分擔育兒的家庭負擔都有積極意義,也是未來生育政策完善的必要配套。不過,但凡假期都與勞動權益密不可分,都是切實的經濟問題。休假難由來已久,特別是帶薪年假制度實施已經13年,仍然難以普及,其困局的核心問題還是現實的用人負擔,這也意味著設立“育兒假”如果不能相應減輕用人單位的負擔,就會步入已有的很多權益休假的覆轍,最終失之于落地。

          從“育兒假”的試點來看,像寧夏、福建等地,對假期的長短、休假的對象等規定有所區別,但有兩點都是相同的,一是“鼓勵”,二是“用人單位給予”,這一方面導致了制度本身的效力偏軟,用人單位可執行也可以不執行,結果是趨利的選擇便是不執行,最終形同虛設;另一方面也是把生育保障的責任都交給了用人單位,不公,也難以被落實,其結果是誰用女工誰負擔重誰吃虧。

          育兒假雖然切中了為人父母的時間痛點,但時間痛點背后,是個體精力與體力的再分配,是企業成本與用人的再衡,是社會福利與壓力的再試探,并不是立個法、定個制度那么簡單。尤其是一項與生育政策緊密關聯的制度,涉及國家、家庭以及用人單位各個方面的責任與義務,恐怕還是需要明確國家、地方、家庭以及用人單位責任分攤的方式等,形成國家、家庭及用人單位共擔共濟的機制。

          如配套完善社會保障機制,對育兒夫妻給予補貼,負擔起休育兒假的薪酬收入,減輕用人單位特別是企業的負擔,同時對企業給予稅費優惠,幫助降成本,調動保障職工生育權益的積極。總之,試點育兒假共做“福利蛋糕”是關鍵,蛋糕可以不大,相應地可以量力而行、謹慎而為,但政府真金白銀的投入以及家庭必要的分攤不可或缺,這也是育兒假由試點走向落地的必經之路。

          [責任編輯:]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