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藥店符合八項條件才可申請納入醫保定點

          2021-09-03 10:36:07 來源: 石獅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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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從石獅醫保部門了解到,石獅醫保分中心已即時受理零售藥店提出定點申請。請有意向申請單位抓緊于2021年9月15日前,向石獅醫保分中心申報。泉州市醫保中心將組織專家進行2021年第二批零售藥店納入醫保定點評估。

          記者了解到,申請納入醫保定點的零售藥店需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并同時符合以下八項條件:

          在注冊地址正式經營至少3個月;至少有1名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或具有藥學、臨床藥學、中藥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藥師,且注冊地在該零售藥店所在地,藥師須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合同期內;至少有2名熟悉醫療保障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規定的專(兼)職醫保管理人員負責管理醫保費用,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合同期內;按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要求,開展藥品分類分區管理,并對所售藥品設立明確的醫保用藥標識;具有符合醫保協議管理要求的醫保藥品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醫保人員管理制度、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和醫保費用結算制度;具備符合醫保協議管理要求的信息系統技術和接口標準,實現與醫保信息系統有效對接,為參保人員提供直接聯網結算,建立醫保藥品等基礎數據庫,按規定使用國家統一醫保編碼;符合法律法規和省級及以上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符合醫保分中心定點零售藥店增設控制數等。

          記者獲悉,零售藥店遞交申請材料后,經石獅醫保部門進行材料審核和基礎信息核查,泉州市醫保中心將邀請專家進行綜合評估。對于評估合格的,將予以公示,最后進行協商談判和協議簽署。

          (記者謝艷通訊員陳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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