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最強降噪政策”來了!向噪音說“不”
2021-06-21 13:31:51 來源: 閩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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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想一下,當你結束一天的辛苦勞作,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到家中,剛想躺倒一覺睡到大天亮時,就聽到樓上熊孩子的哭喊吵鬧聲、樓下小商鋪的叫賣聲,以及不遠處工地的轟隆樁基聲……多么令人心煩。
近年來有關噪聲擾民的投訴已經成為不少城市投訴量最大、治理起來最困難的“老大難問題”。除了高考期間的“禁噪令”有短期效果外,日常生活中常常遇到各類噪聲徹夜“爭鳴”,市民深受其擾卻不知如何解決,倍感焦慮。
如今,漳州市“最強降噪政策”來了!由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旅局、市市場監管局七部門聯合制定出臺的《漳州市“靜夜守護”城市夜間噪聲污染綜合整治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聚焦市民關注的夜間施工、高音喇叭、廣場舞、裝修噪聲等一系列城市夜間噪聲擾民問題,跨部門聯動、分類施策、綜合治理,還市民以安靜美好的夜晚,進一步提升群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
夜間建筑施工噪聲如何管?
嚴發施工作業許可
安裝減震降噪設施
根據《方案》,我市將嚴格審核發放夜間建筑施工作業許可,且許可文件應明確夜間具體施工內容、施工時段、持續時間和減震降噪措施等內容,并督促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公告夜間施工批準文件、施工內容、監督電話等信息,把施工噪聲投訴及違法查處情況作為連續施工審批的參考要素。
同時,我市將進一步強化日常管理執法,根據部門職責分工依法查處施工噪聲擾民違法行為,并建立施工噪聲投訴管理臺賬。對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周邊或群眾反復投訴的在建工地,我市各相關部門要按職能分工,多方面督促施工單位合理安排施工計劃,避免夜間施工噪聲擾民,按需推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周邊或群眾反復投訴的在建工地安裝噪聲自動監控和顯示設備。
此外,各部門將共同推動建立連續施工審批、施工噪聲投訴、違法查處情況等信息共享機制,進一步完善多元調解機制,指導施工單位加強與周邊居民的溝通協調,探索建立溝通交流和共建機制,在做好噪聲防控措施的基礎上取得周邊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市住建部門還將對施工噪聲被投訴單位進行約談,并將查處情況納入施工單位信用考評。
夜間社會生活噪聲如何治?
嚴禁高音喇叭擾民
排查K歌音量超標
《方案》要求,我市各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對城區內商業經營活動夜間使用高音喇叭或釆取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以及露天大排檔、燒烤攤等餐飲場所夜間經營噪聲擾民的行為,及時予以制止并責令整改,對屢教不改的經營者依法進行查處,并督促經營者做好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空調器、冷卻塔、風機、發電機等可能產生噪聲污染的設備、設施的減震降噪措施,對其噪聲超標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同時,我市聚焦餐飲娛樂場所噪聲問題,對酒吧、KTV、歌舞廳等餐飲和文化娛樂場所進行全面排查,核查其是否取得文化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等相關行政許可手續,并督促經營者合理控制營業時間,采取配套建設隔音板、減震墊等設施和其他有效措施降低噪聲,對邊界噪聲超過國家標準的依法予以查處。
針對公共場所噪聲,我市將對在城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夜間組織開展廣場舞、健身操、露天KTV以及網絡直播唱歌等產生噪聲的活動,和對轄區內存在噪聲擾民問題的廣場舞、健身操等活動進行全面摸排,督促組織參與者控制活動音量、減少噪聲污染,并對噪聲投訴情況形成管理臺賬。城市公園、廣場管理部門應合理劃定活動區域,設置活動時間、噪聲音量控制等公告警示牌,試點安裝噪聲自動監控顯示設備,并及時提醒參與者控制活動音量不得超過規定范圍。
此外,我市將推動執法部門、街道社區以及物業服務企業共同參與居民生活區聲環境管理。對在家庭室內夜間使用電器、樂器或進行娛樂健身、飼養動物、裝修等嚴重干擾居民生活噪聲的行為,及時予以勸阻、制止;經勸阻、制止無效的,將及時告知業主委員會或者街道、社區相關管理人員,并根據管理規約采取臨時管理措施;對經勸導無效的有關違法行為,將由城市管理部門或公安部門根據職責分工依法核實查處。
夜間交通運輸噪聲如何降?
試點“聲吶雷達”
設置“聲屏障”
《方案》要求,我市要依法科學劃定機動車禁行、禁鳴路段和時段并向社會公告,在重要路段設置禁止鳴笛交通標識標牌,并按需在敏感路段和區域試點安裝“聲吶雷達”違禁鳴笛自動抓拍設備,督促機動車輛在城區夜間行駛嚴格按照規定使用聲響裝置、減輕鳴笛噪聲。對機動車亂鳴笛、長鳴笛、無故鳴笛等違法行為,我市將加強查處力度。
在噪聲敏感建筑集中區域的特殊時段,我市將依法采取限行、限速等措施,合理控制道路交通參數(車流量、車速等),并對建設經過已有的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可能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高速公路和城市高架道路,采取設置聲屏障等措施控制環境噪聲污染。我市還將加強對營運車輛的管理力度,對客運車站、公交場站等存在噪聲擾民問題加強源頭督促整改,進一步減輕交通運輸噪聲影響。
夜間工業噪聲如何控?
嚴控高噪聲項目審批
禁止新建“放噪”企業
《方案》要求。我市要嚴控高噪聲項目在城區范圍內的審批,在噪聲敏感建筑集中區內禁止新建排放噪聲的工業企業,改建、擴建的工業企業應當對生產噪聲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評價,釆取有效的噪聲控制措施,避免干擾周圍生活環境。
此外,我市將加強執法監管,全面排查向城區生活環境排放噪聲的工業企業,重點檢查企業噪聲源、生產時間、噪聲防治措施和周邊噪聲敏感點投訴情況,建立工業噪聲投訴臺賬,依法查處工業企業噪聲排放超標擾民行為,并督促企業進一步完善降噪措施,合理控制夜間生產時間,盡量減輕噪聲對周圍生活環境的影響,同時落實噪聲自行監測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監測結果并接受群眾監督。(記者 蔡柳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