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統計局印發新修訂的 《實施辦法》推動統計工作有效落實
2022-03-04 08:27:15 來源: 中國信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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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全省統計部門“強基礎、增能力、再創新”深落實,廣東省統計局正式印發了新修訂的《廣東省統計局各專業業務考核實施辦法》。新修訂的《實施辦法》秉持全面、務實的原則,兼顧公平與效率,重在發揮考核對工作的正向激勵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考核內容更加完整。針對各專業業務范圍變更、工作職責調整、處室調整等情況,考評辦法由原來的17個專業變為18個專業,相應調整各專業考核內容。二是考核權重更加合理。結合工作重點變化,適當調整考核內容賦分,使考核辦法更好服務統計工作需要。三是注重正向激勵。對改革創新、試點實施、信息報送等內容建立適當加分機制,以考核辦法推動全省統計改革發展各項工作有效落實。新修訂的《實施辦法》首次將《中國信息報》宣傳相關工作納入考核范圍,對各地級以上市統計局《中國信息報》的推稿發稿及宣傳推介等方面工作情況進行量化考核。
據悉,近年來,廣東省統計局各專業業務范圍不斷調整變化,原有的考核辦法與全省統計工作的適配性不斷降低。為此,組織各相關專業緊緊圍繞“7+n”統計改革和重點工作任務,充分吸收國家統計局各專業考核實施辦法、業務范圍、處室職能變化等情況,對考核辦法進行認真、細致地修訂,為全省統計工作提供更加科學、有效的業務指導。將《中國信息報》宣傳工作列入考核,體現局黨組對新聞宣傳工作和統計文化建設的高度重視,也將引起各地統計局對相關工作的關注和重視。
下一步,省統計局各處(室、中心)將在工作中結合新修訂的《實施辦法》,有效發揮考核激勵監督作用,加強對全省統計工作質量把控,切實抓好各項統計工作任務落實,確保應統盡統,統計數據全面、客觀、真實地反映經濟社會發展的最新成果。(作者 黃春紅 楊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