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弒母孝子”:不想讓我媽跟著我遭罪(圖)

          2014-04-09 11:29:16 來源: 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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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3日,宣布對楊九不予起訴的決定后,檢察官張旭岑同楊九談心,叮囑他好好照顧母親。東莞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供圖

          【弒母者楊九】

          這是楊九重獲自由的第6天。

          獲釋后的楊九變得沉默,不善言辭。獨處時,他會找個地方一蹲,右手時常搭在左手腕兒上,蓋住傷害母親后自殘留下的傷口。交談時,他刻意回避1月18日那天的細節。

          在孝子和弒母的兩個極端里,楊九想盡全力照顧母親,又沒有能力給母親好的生活。

          母子重逢,事件以一種溫暖的方式結尾。檢察官張旭岑說,不予起訴并非縱容犯罪,只是體現了我國刑事政策中的寬嚴相濟,拘押期間母子的那場相見,讓張旭岑動容。

          【事件回放】

          1月18日,云南打工者楊九在東莞市厚街鎮一出租屋內,揮刀砍向癱瘓的母親,后用剃須刀片割腕自殺。所幸母子二人均無生命危險。東莞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公訴人員經調查認定,疑犯有犯罪中止、自首等行為,考慮到楊九只身打零工照顧病母多年,4月3日,對其做出不予起訴的決定。

          打工:掙的錢只夠我和媽糊口

          新京報:你來東莞幾年了,母親一直是癱瘓的狀態?

          楊九:2011年來的,來時她就是現在的樣子了。

          新京報:那年你27歲,是第一次出遠門打工嗎?

          楊九:是。之前都在云南老家打零工,沒出過遠門。我媽是打工前一年癱瘓的,家里沒錢給她治。

          新京報:到了東莞,打工生活和之前想象的一樣嗎?

          楊九:好多人勸我進工廠,但那樣就沒法照顧我媽了。我只能打散工。

          新京報:最多一個月掙過多少?

          楊九:差不多3000塊,但這種時候很少。這邊一個普通工人每月怎么也有四五千塊吧,但我什么技術都沒有。

          新京報:掙的錢都花哪了?

          楊九:只夠我和我媽糊口,平常我會給我媽買鈣片,五六十塊錢一瓶兒的那種,醫生說癱瘓的人要多吃那個。

          新京報:除了照顧母親和打工掙錢,你有自己的生活嗎?

          楊九:出門掙錢,回出租屋喂我媽吃飯,沒有其他的生活,幾年都是這個狀態。打散工經常會換地方,所以也沒什么固定的朋友,認識一年算最長的了。

          新京報:心里的壓力、不愉快也就不能跟人說。

          楊九:對,我媽說不了話,其他人也說不著。所以我就愛喝酒,喝酒能暫時緩解一些。其實有時候我特想我媽能說話,能跟我說說,這幾年我的日子,只有她最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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