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子遭家暴被丈夫割鼻子 揭秘事件始末真相(圖)

          2016-04-20 09:12:41 來源: 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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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云鼻子被割后仍在治療。網(wǎng)絡截圖

          ■ 講述

          “看到傷情,醫(yī)生也嚇傻了”

          李云告訴新京報記者,自己是湖北人,丈夫是湖南人,比自己年長10余歲。夫妻倆在臺州溫嶺打工,育有一兒一女。去年3月,李云將7歲女兒接到身邊辦理上學事宜,4歲的兒子留在老家由奶奶照顧。

          “我不敢回家離婚,也見不了兒子。”李云說,事發(fā)后,丈夫不見蹤影,自己與其家人也未有任何聯(lián)系。李云告訴記者,與丈夫結婚8年以來,長期遭受毆打家暴,最嚴重的一次是丈夫在大街上將其頭部推撞向電線桿,導致昏迷住院10幾天。“每次都想離婚,但打完我之后他又各種哄勸承諾,想著孩子就心軟了。”李云說,丈夫家中比較傳統(tǒng),自己與丈夫是二婚,丈夫與前妻育有三個女兒。李云表示,與丈夫相識時并不知道他有婚史和孩子。

          事發(fā)后,李云被送往附近醫(yī)院,被告知鼻子無法治療。李云說,在醫(yī)生建議下,李云來到溫州和平整形醫(yī)院尋求治療,“這里醫(yī)生當時也嚇傻了,沒有碰到過這樣的。”李云說,整形醫(yī)院無法保證治療效果。隨后,李云得知可以給鼻子做假體,“得做好幾次,但費用很高,最少要30幾萬。”李云表示,自己知道高昂的費用后再次被打擊,打算放棄。

          李云告訴新京報記者,一年來經(jīng)過斷斷續(xù)續(xù)的治療,已花費近十萬元,目前自己基本靠嘴呼吸。

          ■ 追訪

          丈夫施暴該擔何責

          僅少許鼻根及兩側鼻翼殘存;可追刑責

          溫州市公安局物證鑒定室于去年4月7日出具的《法醫(yī)學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書》顯示,李云鼻子自鼻梁中段以下缺損,鼻子大部分缺失(約70%左右),僅少許鼻根及兩側鼻翼殘存。根據(jù)《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相關規(guī)定,鑒定意見為李云的損傷程度已構成重傷二級。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韓驍律師稱,依據(jù)《刑法》規(guī)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韓驍表示,對于丈夫割掉妻子李云鼻子的行為,依據(jù)有關刑事法律對其進行認定,該行為造成被害人“身體器官的缺損”與“器官功能喪失”,應認定為法律規(guī)定的“嚴重殘疾”。被害人妻子的傷害程度經(jīng)鑒定為重傷二級,屬于“特別嚴重殘疾”,依據(jù)刑法規(guī)定,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李云可以因自己人身權利受到侵害,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依法維護自己的權利。

          [責任編輯: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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