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女王"劉喬安中介賣淫庭審 稱愿捐3到4萬求輕判

          2016-06-29 23:15:19 來源: 觀察者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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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論中,劉喬安再次提及“公益金”一事,稱不是自己提的。

          給出的理由是,做公益是私人的事,不會拿來交換!“拿公益裝可憐,我到底還是不是人啊”。

          而在開庭前,劉喬安的“臉書”是曬生活、曬包、買東西:

          據(jù)臺媒3月31報道,臺北“地檢署”于2015年年底偵辦“太陽花女王”劉喬安(本名劉依函)涉犯跨國賣淫案,認定全案共有2個賣淫集團,雖然其以戴君儀為首的“戴姐”集團,被旗下小姐檢舉性剝削,但北檢調查后并未發(fā)現(xiàn)有涉犯《人口販運防治法》的相關事由,至于以鐘宜姿、劉喬安為首的賣淫集團,旗下的女子作證均表示是自愿的,檢察官因此認定3人僅中介女子賣淫,依妨害風化罪將劉喬安、鐘宜姿、戴君儀等3人起訴。

          5月21日,本案首次開庭,劉喬安承認2度協(xié)助中介賣淫,法官將她的限制出境處分解除。

          劉喬安曾于2014年參加“太陽花學運”靜坐,被拍到頭戴“民主不能被交易”布條、身穿熱褲、馬靴的照片而走紅,被封為“太陽花女王”。之后卻屢傳爭議,包括創(chuàng)辦“愛飛翔少兒關懷慈善協(xié)會”被質疑斂財、遭臺媒踢爆是開價十萬元的高檔援交妹,于2015年被檢方查出涉嫌跨國中介賣淫。

          [責任編輯: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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