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女王"劉喬安中介賣淫庭審 稱愿捐3到4萬求輕判

          2016-06-29 23:15:19 來源: 觀察者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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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28日報道,“太陽花女王”劉喬安承認中介賣淫以后,臺灣檢方以“妨礙風(fēng)化罪”對劉喬安等人提起訴訟,此案28日在臺北“地院”再次開庭。據(jù)臺媒報道,庭審中劉喬安稱愿捐15~20萬新臺幣(約合3-4萬人民幣)請求輕判,但隨后劉喬安在臉書否認此事,稱不是自己提的,并引用一則烏龜和魚的故事,暗示不在意別人的看法。

          劉喬安28日出庭

          臺灣檢察官起訴認定,戴君儀(人稱“戴姐”,此次中介賣淫集團首腦之一)自2010年至去年10月,共介紹11名女子出國賣淫27次。鐘宜姿(劉喬安室友,另一位中介賣淫集團的首腦)自2014年4月至去年9月,介紹賣淫6次。劉喬安除協(xié)助鐘女物色應(yīng)召女子、介紹賣淫2次,其中一次介紹女子到澳門,3天獲利14萬元新臺幣(約合2.8萬元人民幣)外,還幫忙在男客挑選應(yīng)召女時炒熱氣氛。

          此外,據(jù)《聯(lián)合報》報導(dǎo),劉喬安表示本案她不是首腦人物,參與程度低,且有未成年女兒要撫養(yǎng),自己是藝人,可配合做公益活動,也愿意拿出15~20萬新臺幣(約3-4萬人民幣)的公益捐款,擁有初級芳療師證照的她,下個月將升級成為中級芳療師,當初只是貪玩才觸犯“妨害風(fēng)化罪”,期盼法官從輕量刑,且抱歉浪費這么多的社會資源。另兩名被告戴君儀、鐘宜姿也分別以罹患癌癥、有正當工作卻負債百萬等理由請求法官輕判。

          但是對于以公益捐款請求輕判的報道,劉喬安本人表示“很煩”,29日晚,劉喬安在自己的“臉書”上發(fā)布狀態(tài),稱自己從未提過“公益金”一事。

          [責(zé)任編輯: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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