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問房地產稅:開征還有多遠?你會多交錢嗎?

          2016-07-27 09:07:27 來源: 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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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北京7月27日電 (記者 馬榕)近日,官方針對房地產稅改革推進要“義無反顧”的表態,再次讓房地產稅成為輿論關注焦點。自2003年提出物業稅以來,房地產稅的探討已歷經13年之久,為何遲遲難以落地?從房產稅到房地產稅的轉變意義何在?會否影響房價?政策落地業主會多交錢嗎?中新網記者采訪多位業內專家對此解讀。

          七問房地產稅:開征還有多遠?你會多交錢嗎?

          7月24日,中國財政部部長樓繼偉答記者問。當日,二十國集團(G20)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在成都閉幕,會后,樓繼偉出席主席國新聞發布會并回答記者提問。中新社記者 張浪 攝

          離開征還有多遠?

          ——官方定調“義無反顧”推進改革

          在7月23日舉行的G20稅收高級別研討會上,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表示,受制于信息征集能力弱及利益調整阻礙,目前房地產稅制改革尚未推出正式方案,但下一步將“義無反顧”推進改革。該表態與十八屆三中全會中提到的“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相呼應,印證了官方推進稅制改革的決心。

          這是否意味著房地產稅很快會落地?

          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原副會長朱中一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國房地產稅征收是大勢所趨,但尚未完成立法,而立法需要多次審議,按照2個月召開一次全國人大常委會議的節奏,房地產稅幾乎不可能在年內出臺。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也認為,房地產稅基礎工作以及草案與立法議案推進緩慢,至少仍需要四、五年時間,且有條件開征房地產稅的可能只是一、二線經濟發達的城市。

          七問房地產稅:開征還有多遠?你會多交錢嗎?

          資料圖。中新社記者 韋亮 攝

          為什么要征?

          ——讓房子回歸居住本質

          當前,我國房產稅按照1986年10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征收,由產權所有人依照房產原值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稅率為1.2%。若房產出租,則依照房產租金收入的12%進行繳納。

          為何現行征稅方式要向收取房地產稅轉變?朱中一分析,房地產稅征收既是全國稅制改革的重要一環,也是住房體制改革的需求。

          朱中一指出,房地產稅其實包括房地產業營業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等多項稅種,征收房地產稅主要是征稅思路的轉變。“目的是要從現行的房屋流通環節收稅為主,轉向持有環節收稅為主,這將抑制投資、投機性需求,盤活存量,進而使房子回歸居住本質,長遠看對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大有裨益”。

          七問房地產稅:開征還有多遠?你會多交錢嗎?

          資料圖。中新社記者 韋亮 攝

          開征難在哪兒?

          ——探索十三年“卡”在立法上

          記者梳理發現,當前所討論的房地產稅由“物業稅”演變而來, “物業稅”的首次提出是在2003年十六屆三中全會上,由此計算房地產稅提出已有13年之久。其間各界對征不征、怎么征、征多少等問題多有爭論,但尚無定論。

          多位專家指出,房地產稅全國鋪開首先要過立法這一關,目前正處于這一環節。

          為何13年探索推進緩慢?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中新網記者分析,一方面,不動產登記等房地產稅征收前提工作推進緩慢,“家底”尚不清楚。另一方面正如官方表態,改革存在阻力,頂層設計需要考慮多方面內容。比如,如何在不重復收稅的基礎上平衡地方政府與老百姓的利益關系、如何對房屋估價、如何設置稅率等等。

          七問房地產稅:開征還有多遠?你會多交錢嗎?

          資料圖。中新社記者 泱波 攝

          試點情況如何?

          ——有示范作用,但效果不明顯

          雖然還沒有立法,為探路房地產稅落地,2011年初,上海和重慶先行試點征收房地產稅。上海采取增量征收模式,重慶則采用高端存量征收模式。

          房地產稅試點迄今已試行5年多,效果如何?朱中一認為,與國外相比,上海、重慶試點房地產稅稅率較低,對穩定市場的效果并不明顯。但釋放了一個積極信號:房地產稅一定會收,只是時間問題。同時可為房地產稅框架建設提供參考。

          中國城市房地產研究院院長謝逸楓告訴記者,兩個試點出現的最大問題是一些區域收稅成本上升,抵消了稅改效用,一定程度上還推高了購買房屋成本,影響房企去庫存。

          [責任編輯: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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